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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2652539/2020-110020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0-03-12 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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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


 



 

县委、县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局认真对照《2019年法治青田建设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营造了民主、公正、健康的自然资源管理法治氛围,为深化法治青田建设夯实法治基础,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规划落实,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作为衡量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质量好坏的标准之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普法联络员队伍,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督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加强和上级普法机构的联系、沟通,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制定规划。以《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一2020年)》和《青田县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十三五”法治国土建设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为实施蓝本,进一步明确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方法和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扎实有效和广泛深入地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国土建设纳入议事日程,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落实。凡是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优先予以安排保证,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同时,“七五”普法宣传材料、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等工作,做到优先安排,为普法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地组织和保障。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及时制定学习活动计划,重点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始终把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培训作为贯彻执行“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战略,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全面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增强宪法权威,举行中层干部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全局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做决策、抓落实的全过程。制定并落实《2019年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周例会制和定期培训制度,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土地管理法》等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法规。


 

(二)组强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试和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根据青普办[2019]6号文件要求,组织全局开展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试工作,无缺考情况,考试合格率100%;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执法证到期换证7人,执法证新证申请2人,执法证申请预报名2人,截止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应持证人员数65人,已持证人员数64人,持证率98.5%;积极推荐一人参加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等工作。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把审查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今年审查县级规范性文件共5个;开展合同审查8份;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县级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36件,其中继续有效29件,拟废止3件,拟修改4件。清理局规范性文件共计7件,其中6件为继续有效,1件拟废止;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并对反馈意见进行及时整改,切实加强行政案卷的合法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自然资源法制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以现场设点、平面媒体、移动短信、“青田国土”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土地资源节约、矿产资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国土知识,耐心解答农村私人建房审批、违章建筑处置、农房确权登记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共发送宣传短信10万条,发放宣传资料5700份、礼品2600份,接受群众咨询1636人/次,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


 

(三)强化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涉土涉矿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地质灾害隐患、土地垦造、矿山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做到安全生产,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重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制度和工作计划。


 

(四)建立健全“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完善监察执法信息系统。2019年,通过违法线索管理信息系统处理办结事项3宗;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钉钉掌上执法开展土地利用行为监管检查,对各乡镇(街道)、企业及个人开展钉钉掌上执法检查34户/次,掌上执法检查应用率为100%;依托“一张图”系统信息库,加强手持移动终端应用,开展全天候24小时的动态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一)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我局已配备执法记录仪7台,按照“谁执法谁记录”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分案分类存储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实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当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能力。


 

2019年,我局未发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执法扰企等问题;也未发生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造成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落实信访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制度。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正确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工作要求,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以及重大信访信息反馈报告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下解决矛盾纠纷。


 

(二)妥善解决信访积案。印发《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积案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班子成员负责包案化解,成功化解4件信访积案。


 

(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诉讼的有关规定,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7起,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通过应复、应诉工作,调整、纠正一些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努力完善制度措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不断提高自然资源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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