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每人每天再增加一杯牛奶和一个鸡蛋的营养”是2019年度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关爱学生”的子项目。市政府组织开展的2019年前三季度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督查报告指出,应以受助学生为中心,以确保每个学期开学第一天受助学生就能增加“一蛋一奶”营养为目标,加强政策衔接的研究,完善相关机制,确保该项民生实事应惠及的困难学生权益不受损;要抓好全市面上学校动员和引导非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愿付费方式在校同步增加“一蛋一奶”营养工作,防止这些学校的困难学生被“标签化”。根据丽水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的重要事项交办单(编号:〔2020〕1 号)及《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一蛋一奶”营养餐长效机制的通知》(丽教计〔2019〕162 号)要求,现就建立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一蛋一奶”营养餐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细则
各学校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要建立由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依据《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青教计〔2019〕131号)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一蛋一奶”营养餐落实到位。
二、无缝对接,精准资助
“一蛋一奶”营养餐享受对象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各学校依据系统数据、家访、评议等方式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实认定工作,每学期根据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纳入保障范围。
春季学期,开学正式上课第一天就要让上学期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受助学生先享受“一蛋一奶”政策,同时抓紧做好新学期新增受助对象的动态调整工作。
秋季学期,开学正式上课前要做好新入学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摸排工作,其他年级可按春季学期受助人员情况继续享受“一蛋一奶”政策,如有新增受助对象要按最新认定情况保障到位,确保新入学和其他年级的困难学生在开学正式上课第一天就享受“一蛋一奶”政策。
学生奶以县为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确定供应商。学生奶招标工作于每年暑期进行,确保在新学年开学前完成采购等相关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完成采购招标工作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研究决定,在新一轮招投标完成之前,可以按原采购内容延续供货。
三、广泛宣传,推动扩面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此项民生实事的内容、意义及受助对象范围, 做到家喻户晓。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家委会、膳食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学校公众号、宣传栏、校园活动等广泛开展学生营养供给知识宣传,加强对学生及家长营养与健康知识普及,推动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营养化,营造“一蛋一奶” 实施的良好氛围, 促进主动参与。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发动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愿付费方式在校同步增加“一蛋一奶”营养,避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标签化”。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管
加强“一蛋一奶”的规范管理。学校每学期初应向学生进行科学饮奶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养成科学的饮奶习惯;对老师进行如何正确处理危机等相关知识培训。各学校应建立奶品接收、验货、存储、发放、留样、饮用等相关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县教育局、县市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对学生食用蛋奶卫生质量的监督,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确保学生吃上放心蛋,喝上放心奶。
五、 经费保障,强化考核
“一蛋一奶”营养餐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由县财政予以全额保障。各学校要规范管理“一蛋一奶”经费,做好日计、月计、学期统计台账;报销时要做到经办人员、审核人员、管理人员、校长等四签工作。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一蛋一奶”营养餐监督检查机制。县教育局不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该项民生实事工作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学校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好相关台账(留样及发放数量、出入库登记表、批次检测登记表等)备查。“一蛋一奶”民生实事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重点工作绩效考核。
“一蛋一奶”民生实事工作按《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改善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丽教办计〔2019〕32 号)及《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青教计〔2019〕131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1.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2.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一蛋一奶”营养餐长效机制的通知
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0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教育局,县府办。
青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