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1号)有关要求,浙江省联众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完成《浙江联众矿业有限公司青田县黄垟乡85号西块段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于2020年01月06日经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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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方案》文本内容及审查意见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