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农业系统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土地出让结果
首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詹秀华、詹丽华]
索引号: 002652539/2020-110429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0-12-31 15:39:37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鹤城镇石郭工业园区二期A区第一幢工业用地临时改变为商服用地”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詹秀华、詹丽华

宗地位置

石郭工业园区二期A区第一幢


用地面积3071.89平方米,建筑面积11884.77平方米

改变土地面积

临时改变用途建筑面积6919.72平方米,

分摊用地面积1788.56平方米

改变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临时改为商服用地(汽车销售、维修、家具市场)

用地面积1788.56平方米(时间二年)

出让价格

土地收益金161567元

备  注

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月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联系人:舒紫芸  电话:0578-6095255

2、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9日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