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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工作,根据《关于青田县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的若干意见》(青政办发〔2018〕7号)文件要求,按照各乡镇、街道新一轮认定低收入农户数量进行分配,现将2019年低收入农户特色产业项目帮扶到户资金15.21万元进行发放(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内低收入农户以及民政局审核批准的农村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
二、帮扶内容及标准。根据“一户一策”要求,结合低收入农户实际情况,发展实施风险小、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产业增收项目。重点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稻鱼共生、茶、菌、果、蔬、竹、畜、禽”等特色种养业,按量予以500-3000元资金补助;对从事或者将闲置房屋租赁他人发展来料加工、农家乐(侨家乐)、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的低收入农户,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对于低收入农户参与来料加工产业发展,每年月加工费超过300 元的月份在 3 个月以上的,达标月份奖励150元/月。具体标准参照《关于青田县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的若干意见》(青政办发〔2018〕7号)文件执行。
三、项目管理。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要根据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情况,切实做好低收入农户特色产业帮扶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公示等相关工作,以确保每个项目的实施都能扎实推进,扶持对象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增收。要求在1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直接补助到低收入农户。
四、公示到位。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务必将验收表统一汇总张贴到村公开栏,进行7日公示。
附件:北山镇2019 年度低收入农户特色产业项目汇总表
北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北山镇2019年度低收入农户特色产业项目汇总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