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万山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主体:青田万山乡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范围:青田县万山乡
监督举报地址:万山乡孙阔村1号,邮编:323900
举报投诉电话:0578-12345
一、 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检查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九条、《浙江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
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
青田县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表(第二批)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 | 地 址 | 举报投诉电话 |
青田县东源镇人民政府 | 青田县东源镇东源村 | 12345 |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 | 青田县海溪乡海溪村 | 12345 |
青田县舒桥乡人民政府 | 舒桥乡舒桥村繁华路30号 | 12345 |
青田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 青田县北山镇泉山村 | 12345 |
青田县祯旺乡人民政府 | 青田县祯旺乡祯旺村山水路72号 | 12345 |
青田县章村乡人民政府 | 章村乡章村村联谊街1号 | 12345 |
青田县方山乡人民政府 | 方山乡石前村侨兴路8号 | 12345 |
青田县人民政府油竹街道办事处 | 青田县油竹街道雅岙路388号 | 12345 |
青田县季宅乡人民政府 | 青田县季宅乡黄放口 村888号 | 12345 |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 | 青田县鹤城东路109号 | 12345 |
青田县巨浦乡人民政府 | 青田县巨浦乡巨浦村江滨路76号 | 12345 |
青田县章旦乡人民政府 | 章旦乡章旦村1号 | 12345 |
青田县人民政府瓯南街道办事处 | 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1号 | 12345 |
青田县汤垟乡人民政府 | 青田县汤垟乡汤垟公路58号 | 12345 |
青田县船寮镇人民政府 | 青田县船寮镇黄言村 | 12345 |
青田县人民政府三溪口街道办事处 | 青田县石溪乡溪口村1号 | 12345 |
青田县小舟山乡人民政府 | 小舟山乡小舟山村233号 | 12345 |
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 | 青田县仁庄镇文峰东路57号 | 12345 |
青田县阜山乡人民政府 | 青田县阜山乡王费潭村 | 12345 |
青田县黄垟乡人民政府 | 浙江省青田县黄垟乡石平川村25号 | 12345 |
青田县黄垟矿区管理服务中心 | 青田县黄垟乡石平川村 | 12345 |
青田县万山乡人民政府 | 青田县万山乡孙阔村 | 12345 |
青田县仁宫乡人民政府 | 仁宫乡仁宫村新路8号 | 12345 |
青田县山口镇人民政府 | 山口镇永安路168号 | 12345 |
青田县贵岙乡人民政府 | 浙江省青田县贵岙乡贵岙路61号 | 12345 |
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 | 青田县海口镇双海路120号 | 12345 |
青田县腊口镇人民政府 | 腊口镇虞宅村 | 12345 |
青田县祯埠镇人民政府 | 青田县祯埠乡岭下村 | 12345 |
青田县温溪镇人民政府 |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处州街8号 | 12345 |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 青田县高湖镇高湖村 | 12345 |
青田县吴坑乡人民政府 | 浙江省青田县吴坑乡吴坑村 | 12345 |
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 | 青田县万阜乡新庄村 | 12345 |
青田县高市乡人民政府 | 青田县高市乡高市村养正街150号 | 12345 |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青田县万山乡人民政府持证执法人员名单:
林勇、郑荣芳、舒海龙。
四、职责权限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随机抽查事项
万山乡不涉及随机检查,无随机事项清单。
七、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五日内,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部门申请听证、陈述申辩;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或者缙云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八、行政执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