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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1-05 10:15:41
文号: 青政办发〔2020〕44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01-2020-0015
有效性: 有效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5 10:15:41    文章来源: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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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方案自2020年11月30日起施行。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落实防治责任,实施防治措施,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以及《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青田地区浙江东南部,位于温州的西部、莲都的东南部,东接永嘉、瓯海,南濒瑞安、文成,西连景宁、莲都,北靠缙云。全县土地总面积371.6万亩,林地面积311.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3.8%;森林面积300.6万亩,占林地面积96.5%,全县森林覆盖率80.9%。全县现有松林面积245.9万亩,其中松树占65.9%,松林面积占全县森林面积的81.8%,松树是我县森林资源的主要树种,是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主要风景资源,在水土保持、调节气候、绿化美化环境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根据《浙江省青田县2020-2021年枯死松木清理规划设计》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枯死松木达120660株,主要分布在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三溪口街道、温溪镇、东源镇、高湖镇、船寮镇、海口镇、腊口镇、山口镇、仁庄镇、祯埠镇、季宅乡、高市乡、海溪乡、章村乡、祯旺乡、舒桥乡、巨浦乡、方山乡、汤垟乡、贵岙乡、小舟山乡、吴坑乡、仁宫乡、北山镇、章旦乡、阜山乡、石门洞林场、县林业总场金鸡山八面湖分场等32个乡镇(街道)和2个国有林场,涉及318个行政村2617个小班,总面积197128亩。

二、防治指导思想和防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基本方针,遵循“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施策、综合防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测预警体系,落实防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治,严格检疫检查,完善测报、检疫、防治三大体系,努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的防控监管体系,利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全面提升防范、控制和根除松材线虫病的能力,全力控制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努力为“大花园”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总体原则

⒈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区治理”的防控原则

3.建立“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4.实施择伐除治、检疫检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防治策略;

5.推行松材线虫病社会化专业化防治服务形式。

(三)防治目标

为彻底扭转疫情快速蔓延形势,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发生面积和枯死松木株数双下降目标。

1.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实现对全县2459391亩松林监测,覆盖率达100%,异常枯死松树取样鉴定率达100%,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2.及时彻底清理枯死松木,坚持常年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实行定期调度管理,风景区、公园、滩松林等重点保护区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除害一株。所有枯死松木采伐后必须实行就地销毁,或者运往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安全利用,枯死松树清理率和伐桩处理合格率100%,争取两年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检疫检查。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管理,外地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复检率达到100%,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率达到100%。严禁松材线虫病发生乡镇(街道)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流入未发生乡镇,阻断人为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4.综合防治松褐天牛。在全面清理枯死松树的同时,科学推广综合防治措施,对枯死松木分布区及其周边松林,通过化学防治、打孔注药等多种措施,综合防治传播媒介,减少自然扩散几率。

(四)防治任务

1.《浙江省青田县2020-2021年枯死松木清理规划设计》的调查面积为各乡镇街道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山场清理任务。全县除治面积为197128亩,清理枯死松木120660株(详见附件1)。

2.对全县域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进行注药保护,计划注射注干剂20万瓶。

3.加大检疫力度,严厉打击擅自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阻断人为传播途径。

4. 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精细化管理。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根据当前我县松林资源分布情况、病死松木的分布状况、扩散趋势、危害程度和松褐天牛的生长规律等因素,将全县按区域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重点除治区、一般防治区。

1.重点保护区。发生数量极少与未发生疫情的乡镇、风景名胜区、公园、古松群、滩涂松林等作为重点保护区,包括:万阜乡、北山镇、黄垟乡、高市乡、万山乡、季宅乡、海溪乡、小舟山乡、巨浦乡、仁宫乡、阜山乡、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太鹤山森林公园、塔山公园、各国有林场。

2.重点除治区。将发病面积小、危害程度轻、相对孤立的区域和已发生疫情的公路铁路沿线、瓯江沿岸、城镇周边等社会敏感度高的区域划为重点除治区,包括:鹤城街道、油竹街道、瓯南街道、温溪镇、三溪口街道、海口镇、山口镇、方山乡、祯埠镇、祯旺乡、汤垟乡。

3.一般除治区。将受害多年且已演替为阔叶林为主的山林划为一般防治区,包括:腊口镇、章村乡、船寮镇、舒桥乡、仁庄镇、高湖镇、东源镇、贵岙乡、吴坑乡、章旦乡。

(二)主要防治措施

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区治理”的防治原则,建立“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择伐除治、检疫检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防治策略,并积极推行松材线虫病社会化专业化防治服务形式。主要采取五方面防治措施:

1.加强疫情监测

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形成全面覆盖、调查准确、上报及时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监测队伍建设,落实虫情监测责任,实行乡镇街道行政领导、技术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林地小班,加大森防检测APP使用普及率,提高监测的覆盖面和调查的准确性。各乡镇(街道)设立固定样地和临时样地并进行常年监测。每年的4月和9月组织人员开展全县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专项普查,对可疑枯死松树按技术规程进行取样、鉴定,确定疫情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及时将数据上传至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平台,全面掌握疫情发生动态。

2.严抓枯死松树清理工作

枯死松树清理是整个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重点,清理质量直接影响松材线虫病的除治效果。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是枯死松树集中清理期。各乡镇(街道)应根据辖区内枯死松树分布、数量等情况,以行政村、自然村或小班为作业区域开展清理工作,未达到公开招投标数额标准的,乡镇(街道)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采购(价格不得高于0.96元/公斤),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枯死松木清理工作,或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打好“消薄”攻坚战,可由强村公司直接进行枯死木清理。

专业队伍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容有绿化造林设计、施工,森林病虫害除治、清理职能。专业队伍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要求,统一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伐除的枯死松树运往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2021年1月底瓯江两沿枯死松树全部清理下山,3月底全县清理完成。其余时间采取专业队伍清理零星松枯死木,进行就地就近除害清理,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严格落实除治质量标准。经向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站申请,参考丽水其他县市除治做法,减少农药与塑料薄膜使用对环境的污染,特取消施药与覆膜覆土技术要求,树干及所有枝桠全部清理下山,清理山场不得遗留直径1㎝以上的枝梢、树干,伐桩需剥皮处理且高度不得超过5㎝。

枯死松树清理费用在山场枯死松木清理工作经中介机构验收合格后,以疫木定点加工企业榜单(附发货单、收货单)的数量结算。立地条件差、清理难度大、需要机械帮助才能除治的松树,以及景区、公园、重点保护区等急需清理的枯死松树,经县林业局批准,由当地乡镇(街道)或景区管理机构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除治,劳务工资参照县森林扑火队员工资标准发放,日工资280元以内(含税收、保险、车旅费用),除治所需吊机、轱辘及搭支架等费用由政府防治经费承担。

枯死古松树须经申报批准后才可清理,发现未上报打孔注药保护的古松树因松材线虫病死亡,追究当地乡镇(街道)责任。

3.综合防治松褐天牛

青田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要根据《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技术规程》综合防治松褐天牛,降低松褐天牛虫孔密度,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发生范围。在石门洞、千丝岩、太鹤山等风景区及县城周围松材线虫病重点保护区:(1)诱捕器诱杀。从4月初到-9月底,每隔100-200m设置(或30亩)1个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诱捕器挂设点应设在山顶、林道旁空气流通处,诱捕器下端应离地面1.5m左右。集虫器内盛清水或3%杀螟松乳剂。(2)药物防治。在松褐天牛羽化盛期,采取人工喷洒或无人植保机喷洒药物的方式进行防治,第一次施药在5月下旬,第二次施药间隔一月。松褐天牛的综合防治,使松褐天牛种群密度继续得到有效控制,更加有效地保护林地内生物多样性。

4.打孔注药保护

对县城周边、太鹤山森林公园、塔山公园、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千丝岩景区、千峡湖景区、东堡山景区、各乡镇街道的重点古松、风景松林、滩涂松林开展注射注干剂保护,计划注射20万瓶保护5万株有价值的松树。

5.严格疫木检疫监管

(1)建立组织。根据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强化疫木源头管理,全面落实检疫封锁措施。为加强采伐、运输、加工监管,防止疫木流失,确保疫木的除治任务和安全利用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全面结束,由县林业局在全县范围内直接向社会招聘素质好、能力强、有经验、懂技术的县级技术监管劳务人员,在安全期内监管定点疫木加工企业安全利用生产情况;由乡镇(街道)在本辖区内直接招聘1名乡级监管人员在安全期内指导和督促疫点乡村对松材线虫病枯死树的除害处理;村级监管人员将由网格员担任。

(2)劳务工资。参照往年各级监管劳务人员的工资,县乡级技术监管劳务人员日工资210元(含税收、保险、车旅费用),县、乡级监管人员由乡镇(街道)登记统计出勤情况,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工资由当地乡镇(街道)发放。

(3)疫木监管。全县松木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调运、加工利用松木及其制品。在枯死松木清理或除治性采伐期间,安排专人值守看护,防止盗伐疫木,严防疫木外流。所有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木须凭青田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核发的《枯死松木运输专用车》标志,运输到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实行台账管理、安全利用。疫木加工企业应当在每年的安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病死松木加工和加工剩余物的集中除害处理工作。安全期为每年的十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县林业局可以根据松褐天牛的羽化期做出适当调整,予以公告。定点疫木加工企业需将每吨400元疫木收购款项缴纳至指定专户。为确保定点疫木加工企业生产,鼓励收购松材疫木枝丫,疫木除害处理打粉补助200元/吨。

(4)检疫执法。加大检疫执法力度,由森林公安、林政、森防、木材检查站组成执法行动小组,常年开展执法检查,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规定,严厉打击擅自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重度松褐天牛发生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包括各种松木包装材料、垫料等),强化国内外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工作。重点对电力、通讯、建筑等与外调松木包装物相关的部门和工地开展检疫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调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1.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疫情除治作业、疫木检疫监管等相关的工作台账、图片、影像资料。

3.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五、除治质量验收

由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对山场疫木清理工作进行验收。在2月底进行初次验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月初开始最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府办、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公安局、建设局、文广旅体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中国移动青田分公司、中国联通青田分公司、中国电信青田分公司、供电局、县邮政公司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组织领导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除治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松材线虫病防治主要责任人,具体经办、驻村干部及行政村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名单需上报县林业局)和落实村级责任,精心组织除治专业队伍,切实采取措施,及时开展枯死松木清理除害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强化责任考核。建立和完善防控目标责任制、监测普查和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责任考核中,根据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领导到位、责任落实、防治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优秀的单位,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不能认真履行责任,没有完成防治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被媒体曝光、领导签字督办等情况,建议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清理数量超过外业调查10%,各乡镇要提早向林业局报备;枯死松木清理工作,验收结果为不合格或清理数量远低于外业调查的施工队将列入“失信名单”,不建议列入“失信名单”的施工队单位参加枯死松木清理工作。

2.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进行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建立疫情调查技术档案,及时向县林业局报告疫情情况;实行清理进度半月报制,每月的10日、25日将清理进度上报至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汇总后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以便疫情研判。

3.简化审批程序。一是简化枯死松树清理采伐审批程序。鉴于疫情除治工作时间的紧迫性,枯死松树可先清理、后审批,报县林业局行政审批科审批,抵扣本年度或下一年度的森林采伐限额。二是简化采购管理流程。由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疫情,枯死松树清理作业以行政村、自然村或小班为作业区域,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在乡镇(街道)政府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若流标可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等)进行,确保疫情除治工作及时开展。

(三)经费保障

松材线虫病世界上最具毁灭性的森林病害之一,其防治时间长、成本高,只有确保经费投入,才能保障防控工作取得成效。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需防控经费3697万元,详见附件2),并积极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筹措防治资金,用于枯死松木清理、疫情监测、综合防治、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宣传发动、检疫执法管理、疫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工作。全县病死松木清理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将清理经费拨付各有关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从生态公益补助资金中解决。

(四)技术保障

县林业局要借助高校科研力量,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协作单位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多层次开展基层监测和防治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乡村级监测人员和专业服务队的业务水平和现场操作水平。

(五)宣传保障

采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标语、挂设横幅、地方电视台播放、互联网报道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乡镇(街道)通过各种会议对乡、村干部进行宣传;召开村两委会议布置枯死木除治任务会议;张贴市政府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的通告到村、居委会;普及防治知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停止采伐利用本地松木,并配合专业除治队伍做好疫木除治、清理工作,务必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森林生态意识,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青田县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重点防治汇总表

2.青田县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预算表

3.青田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汇总表

4.青田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附件1

青田县2020年松材线虫病各乡镇防治任务汇总表

乡镇街道名称

松林面积(亩)

发生面积亩)

发生小班(个)

枯死松树数量(株)

合计

1262725

197128

2617

120660

鹤城街道

29175

2803

52

2289

瓯南街道

34264

8857

156

3862

油竹街道

24826

4178

52

2067

温溪镇

38459

5014

79

1541

东源镇

102185

5152

44

3794

高湖镇

102606

7917

113

2450

船寮镇

153283

16497

214

9693

海口镇

122833

6819

70

3477

腊口镇

72974

21208

266

10985

北山镇

264657

366

12

748

山口镇

42031

7267

63

7063

仁庄镇

95325

12804

351

8762

季宅乡

83034

1606

21

349

高市乡

53171

1326

15

594

海溪乡

32477

2631

33

1121

章村乡

61735

15946

154

6514

祯旺乡

84241

5088

66

3566

乡镇街道名称

松林面积(亩)

发生面积亩)

发生小班(个)

枯死松树数量(株)

祯埠乡

120009

16002

125

12121

舒桥乡

54158

8632

101

6984

巨浦乡

107176

1644

17

666

方山乡

34283

6181

50

5934

汤洋乡

66560

5937

43

5465

贵岙乡

60615

2875

51

1231

小舟山乡

19793

873

20

937

吴坑乡

33008

3529

67

4078

仁宫乡

98840

4488

31

6620

章旦乡

26361

2519

55

2709

阜山乡

130889

1457

17

335

三溪口街道

52218

14466

222

4504

石门洞林场

54069

630

14

163

县林业总场

51888

703

11

618

※黄垟乡

52708

868

15

264

※万阜乡

78462

446

8

88

※万山乡

28068

399

9

68

备注:加注※为新发生乡镇。

附件2

2020年青田县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估算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量

预算经费

备  注


合  计


3697


1

各乡镇度枯死松木清理经费

2800万公斤

2688

0.96元/公斤(包括树枝清理)

2

古松及风景松林预防

50000株

260

购置免疫注射剂200000瓶,药剂与人工注射费用13元/瓶。

3

松褐天牛诱捕器采购及人工费

2000套

54

诱捕器诱芯210元/套,诱捕器悬挂、换芯劳务费60元/套。

4

高山远山等高难度清理费用;景区、公园、重点保护区枯死松木日常化清理费用


500

劳务工资及机械费用

5

监测普查

245万亩

60

外业调查、规划设计、验收、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等费用;

6

监管人员劳务工资


110

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工资

7

宣传培训经费


15

全县林技员、护林员、网格员、施工队负责人、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住宿、餐饮、宣传资料)。

8

防治药剂药械采购


10

松材线虫病、松褐天牛等防治药剂药械采购。


附件3 

青田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汇总表

加工企业名称

加工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青田县兴发木材有限公司

油竹街道小口村

麻绍民

13575382838(612738)

青田县金籁木业有限公司

船寮镇赤岩工业园区

陈小平

13967093118(660892)

青田县启航木业有限公司

船寮镇舒庄村

叶小英

13867078542(628924)

青田县锦岙木制品有限公司

祯埠镇锦水村

方伟峰

18957068632(615856)

浙江广森木材有限公司

东源镇东源村

潘如锋

15257832511(640402)

青田县木易木制品有限公司

腊口镇石帆村

杨  丰

15205781522(556522)


附件4

青田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组  长:周和平

副组长:陈海民

成  员:叶  旺(县府办)

季苏海(县委宣传部)

周冠华(县财政局)

尹爱华(县发改局)

倪海滨(县林业局)

叶建宏(县公安局)

王晓林(县建设局)

虞向国(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麻权波(县交通运输局)

倪灵敏(县市场监督局)

叶旭伟(县移动公司)

程万飞(县联通公司)

季乃勇(县电信公司)

叶慧强(县供电局)

叶建敏(县邮政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倪海滨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国富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2.县林业局要结合本县实际,科学编制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统筹具体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将各地除治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也要抓好督查指导工作,组织有关单位按片区成立督查指导组,督查指导各地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确保除治成效。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春、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和松枯死木监测调查工作。发现枯死松树要及时取样鉴定,准确排查疫情。

3.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开展疫情防治公益性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的防治意识。

4.县财政局负责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和除治所需资金的安排和筹措,及时将省、市下达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5.公安局要协作做好疫木监管、执法工作,防止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和包装材料外运。

6.市场监管局要积极配合县林业局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管。

7.建设局、园林管理处负责太鹤山森林公园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鹤城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配合。

8.文广旅体局牵头负责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千丝岩公园等景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当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

9.发改、交通运输、铁路、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铁塔公司、华数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在架设电力设施、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网络涉及使用松木材料的,应当向县林业部门报备。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用毕的松木材料,并按照防治检疫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和销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

附件:青政办发〔2020〕44号(纸质).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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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夏倩倩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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