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温溪镇尹山头村美学垟小区21幢周碎法等8户”住宅项目用地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用地单位 | 华永有、夏廷友、叶永芬、饶伟、季仕廷、留伯超、周碎法、尹海春 |
宗 地 位 置 | 温溪镇尹山头村美学垟小区21幢 |
土 地 面 积 | 15.41平方米(建筑面积1021.46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住宅用地 |
出让价格 | 1714010元 |
备 注 | 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5日 联系人:程远 电话:0578—6505363 |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