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田县瓯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叶祖康、原主任虞向国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报告》(青委审办报(2019)8号)中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我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针对交通费超出预算控制指标的问题,已严格参照《青田县公务用车集中保障办法》(青车改办[2016]5号),明确公务用车范围,严格控制预算指标。
二、针对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已强化监督,组织对全街道的出差报销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并严格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7〕29号)的规定,督促出差人员及时报销差旅费。
三、针对部分大额采购支出无相关会议记录的问题,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凡单笔支出1万以上的采购或其他办公费用支出均已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全面开展往来款清理清缴工作,并上缴国库。
五、针对记账原始附件不规范的问题。已加强票据审核监督,对明细附件要素不齐全,经手人未签字的票据一律退还不予报销。
六、针对存在拆分合同规避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已深入学习和传达了街道制定印发的《关于规范瓯南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严格把关招投标程序,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七、针对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瓯南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了《瓯南街道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规定和制度。
青田县瓯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