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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瓯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党工委书记叶祖康、原主任虞向国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的整改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0-11-26 09:29:42

根据青田县瓯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叶祖康主任虞向国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报告》(青委审办报(2019)8号)中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我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针对交通费超出预算控制指标问题,已严格参照《青田县公务用车集中保障办法》(青车改办[2016]5号),明确公务用车范围,严格控制预算指标。

二、针对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强化监督,组织对全街道的出差报销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并严格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7〕29号)的规定,督促出差人员及时报销差旅费。

三、针对部分大额采购支出无相关会议记录的问题,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凡单笔支出1万以上的采购或其他办公费用支出均已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已全面开展往来款清理清缴工作,并上缴国库。

、针对记账原始附件不规范问题。加强票据审核监督,对明细附件要素不齐全,经手人未签字的票据一律退还不予报销。

、针对存在拆分合同规避招投标现象的问题。深入学习和传达了街道制定印发的《关于规范瓯南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严格把关招投标程序,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七、针对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瓯南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了《瓯南街道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规定和制度。

 

 

 

 

                             青田县瓯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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