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舒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舒桥乡党政办联系(地址:青田县舒桥乡人民政府,邮编:323913,电话:6500511,电子邮箱:26111869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19年青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机构建设
我乡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我们制定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同时,为确保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乡党委政府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年常规工作考核目标范畴,并纳入各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完善机制,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乡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党政办牵头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科室、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舒桥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依章执行。
(三)信息公开,确保内容阳光公开
在公开内容上,我们严格根据《2019年青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一是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围绕相关政策和决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具体公开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围绕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脱贫攻坚、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群众办事服务的公开事项,做到及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二是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关于经济、社会管理等相关的一些文件;三是扶贫、社会保障、残疾人救助、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四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五是相关工作的制度和报告;六是乡政府工作科室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七是干部任免的程序流程等情况;八是其他应公开事项。今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乡政府网站等平台上累计公开信息260件。
二是围绕热点和难点抓公开。我们在全面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突出狠抓了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凡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只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做到阳光公开。
(四)拓展平台,全力构筑多渠道网格
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些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一是充分发挥了乡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传媒作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通过“合美舒桥”微信公众号,以微及众,由点到面公开相关信息;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或公示牌对外公开;四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开;五是通过召开各类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开。通过上述形式,基本构筑起了全乡政务公开多渠道网格,使政务公开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工作情况,至2019年,我乡在青田县政府网上公开信息5大类共计260条(其中概况信息8条、法规文件8条、领导信息11条、发展规划4条、工作动态[公示公开]22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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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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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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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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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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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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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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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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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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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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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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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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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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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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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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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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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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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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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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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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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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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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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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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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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19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如: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性不够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等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乡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