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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2019-86853 发布机构: 青田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19-09-20 15: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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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田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青政办发【2012153号文件青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田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研究制订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划,研究制订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并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封山护林工作;指导森林培育及各类基地和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国有林场、乡村林场、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3)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审批。负责林权登记、管理、流转、收储工作。

4)组织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救护繁育和疫源疫病监测;依法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职能;负责涉及本单位的联审联批和联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咨询和服务工作。

6)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并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7)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森林消防、森林病虫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协调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8)指导、监督山地综合开发;建设名特优新经济林示范基地;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编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林业队伍建设。

9)管理、指导、监督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研究制定林业经济政策。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青田县林业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局属参公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局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非独立核算单位有6个:林业技术推广站、公益林管理中心、林权服务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县森林消防指挥办公室、县调处山里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腊口林业科技工作站。

纳入丽水市青田县林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青田县林业总场

2. 青田县森林公安局

3. 青田县木材检查站

二、青田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青田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470.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25.8万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48.7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6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6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53.45%;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583.08万元,占收入合计46.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2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9.72万元,占43.43%;项目支出3,464.19万元,占56.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65.6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2.28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以及县级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4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2.28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以及县级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5.6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0%;教育(类)支出0万元,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58万元,7.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0.05万元,6.0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2,426.26万元,81.8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134.75万元,4.5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8.24万元,支出决算为2,96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病虫害面积扩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追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4.0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0.5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4.0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6.0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70.0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病虫害面积扩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59.4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5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88.5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6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4.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8.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26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46万元,支出决算为39.72万元,完成预算的98.1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规范公务用车及公务招待。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占3.67%,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里统一出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54万元,占59.26%,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5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大下乡等公务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2万元,占37.07%,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75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工作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里统一出行。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5.73万元,支出决算为2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规范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4.7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林业部门来青进行调研指导、科技合作、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规范公务招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累计1,40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林业部门来青进行调研指导、科技合作、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接待1,409人次,238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1.316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78.6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青田县林业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2018年林业站建设支出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80.4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森林消防物资全面到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大了对县扑火队伍建设力度,有力提升我县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率还不够;二是在消防队伍建设方面还不够专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资金使用率;二是加大消防队伍建设。

2018年林业站建设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分,自评结论为合格。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30.07%。由于机构改革,这个项目未能有效的开展。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18年度青田县林业局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有两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青田林相改造和平原绿化。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立项依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和《青田县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

主要内容: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16.26万亩,15.95万株。在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山口镇、温溪镇、腊口镇、仁庄镇、船寮镇、石溪乡、祯埠乡、章旦乡等23个乡镇街道,进行森林抚育(卫生伐)162644亩。

绩效目标和实施计划及其调整情况:

项目的建设,提高了森立健康水平,特别是病死松木的及时除治,有效的防止松材线虫病的进一步的扩散,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测算依据:根据《2018年青田县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规划设计及山场验收》。

项目组织管理及实施情况:完成枯死松木清理工作,对枯死松木进行除治性卫生伐,在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山口镇、温溪镇、腊口镇、仁庄镇、船寮镇、石溪乡、祯埠乡、章旦乡等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162644亩,采伐量为3052.56万公斤。

二、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项目的建设取得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1、项目的建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工作机会,提高了森林景观的多样性和异质性,推动新农村建设都发挥积极的作用,显现较好的社会效益。

2、项目的建设,提高了森立健康水平,特别是病死松木的及时除治,有效的防止松材线虫病的进一步的扩散,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3、项目总投入

本项目县预算资金总投入2798.55万元:截止2018年底已全部使用,资金使用率为100%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2)35号文件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经评价组评定,2017年度森林抚育中央补贴试点项目绩效等级为良好。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建设的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再加上部分山场交通不便,给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建设难度较大,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进度。

2、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足,劳动成本大幅增加,对顺利完成项目实施非常不利。

3、由于枯死木清理有很多不确定性,量不确定、远近不确定、难度不确定,再加上具有很强的的季节性,必须在三月底前完成,过了这个时间点就难以保证松材线虫病防治有效率。

4、少数责任单位对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枯死松木的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未及时落实工作措施,未做好宣传教育和协调工作。

5、群众对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枯死松木的清理有抵触情绪,带来了枯死松木清理的难度。

四、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

2、由于枯死松木清理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建议可以由各相关乡镇实行自主招投标,以利于及时开展工作。

3、县政府对有关责任单位加强督查力度,问责千次不如追责一次。

 

青田林相改造和平原绿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林相改造和平原绿化是青田县美丽林相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美化环境,增强抗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林分结构,增加森林后备资源,储备和培育大径级珍贵木材资源,提高林分质量和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上有着不可替代作用。根据浙林计【201794号(关于下达2018年营林生产计划的通知)和浙林计【201774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开展了青田县2018年珍贵树种造林项目建设工作,由青田县林业局绿化造林科负责实施。

2、项目建设范围,建设乡镇为温溪镇、仁庄镇、船寮镇、高湖镇、东源镇等乡镇。

3、项目主要内容,青田县规划乡镇建设4000亩。

4、绩效目标,以提高林分质量、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后备资源,储备和培育大径级珍贵木材资源,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的主体功能,增强减抗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保证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5、预期效益,该项目完成后,主要起到了防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空气、调节气候,增加绿景,改变生态环境,减少各种自然灾害等作用,同时也提高林分质量和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后备资源,储备和培育大径级珍贵木材资源。具有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将促进青田的经济发展,致富山区农民,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二、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1、项目进展、目标及计划调整情况

本项目从201712月开始组织实施,在县林业局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乡镇积极配合,各项内容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预订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计划调整主要是受林地政策处理的变化,建设地点有所变换。

     2、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经验收,我县已完成建设合格5249亩。

     3、项目总投入

 本项目总投入1187万元:省级资金6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00万(其中100万由财政直接拨付北山镇兑付2017年北山造林项目资金),已于2018年底全部使用,资金使用率为100%

     4、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

项目建设完成后,不仅可以使区域森林及其植被得到更有效的恢复与保护,而且林种、树种结构得到改善,结构和质量得到了优化和提高,病虫害发生机率大为下降,从而显著地增加森林的稳定性,增加森林后备资源,储备和培育大径级珍贵木材资源,使森林的水土保持、制造氧气、调节气候、维护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吸收二氧化碳维持大气“碳平衡”、吸尘、杀毒等多种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极大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生活环境、投资环境,从而产生巨大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推动整个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5、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青田县林业局专门成立实施工作组,由青田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工作组组长,下设规划、监管、调运、后勤等四个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制订了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项目责任负责制。目前,项目各项内容执行良好。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一是林地政策处理存在一定难度,林农种植防护林的意愿不高;

二是苗木实行公开招标后,中标单位很难在短时间内调运到多树种、多规格的苗木,很大程度上影响建设进度;

三是青田立地条件较差,导致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调整,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建设进度及质量。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根据项目的执行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县政府出台相关适合林业建设项目可操作性强的细则;

二、要实行“一造管三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后的抚育、管理等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7.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6.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青田县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其他用车主要是工作开展下乡、工作交流等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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