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华侨国际学校收费基准价的通知 》已于2019年8月29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一)目的。为进一步理顺民办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加强对民办教育收费的管理。
(二)依据。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和《青田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青发改〔2014〕56号)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学费基准价10000元/生.学期、住宿费基准价500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
二、学校应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本通知自2019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执行时间暂定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