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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华侨国际学校收费基准价的通知
索引号: /2019-19129 发布机构: 青发改 发布时间: 2019-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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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华侨国际学校: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和《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现将青田县华侨国际学校收费基准价公布如下:

一、学费基准价10000/.学期、住宿费基准价500/.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

二、学校应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本通知自2019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执行时间暂定两年。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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