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鹤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社区保障和地区稳定为重点,依据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和公益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推进二、三产业发展。
3、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4、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政府反映社区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属一级预算单位(部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单位内设机构七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社区事务办、综合治理办、村镇建设办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办。街道下属 1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
二、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收、支总计8909.8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551.01万元,下降 277.73%。主要原因是:微公交办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844.9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62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73.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854.46万元),占收入97.55%;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0 %;其他收入216.47万元,占收入2.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9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62万元,占 95.85%;项目支出6287.22万元,占4.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40.2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641.6万元,增长 332.3%。主要原因是:微公交办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5.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8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87.14万元,增长140.28%。主要是因为微公交办并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5.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49.42万元,占82.5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 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88万元,占3.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1.95万元,占3.5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432.3万元,占9.0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 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7.25万元,占1.8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 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 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 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 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46.75万元,支出决算为478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4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的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10.48万元,2018年决算为15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28.44万元,2018年决算为242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6.6万元,2018年决算为10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8.6万元,2018年决算为4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6.93万元,2018年决算为13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3.7万元,2018年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万元,2018年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32.3万元,2018年决算为4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3.7万元,2018年决算为8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3.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93.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854.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 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854.46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 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 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8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追加。其中: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3854.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追加。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厉行节约。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6%。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占39.46%,与2017年相比,增加0.23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占60.54%,与2017年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预算单位人员的因公考察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本街道开展公务活动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2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主要用于接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政策处理等民工用餐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累计152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政策处理等民工用餐等支出。接待1527人次,10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53.92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47.43%。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区经费及微公交发展办运行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社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市民学校等活动110余次;二是开展2次移风易俗专题讲座,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3000余份,举办实施大会活动1次,大型晚会一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服务意识仍然不够,服务环境有待加强;二是创新意识仍然不够,社区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树立社区服务品牌;二是进一步打造社区工作亮点。
微公交发展办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顺利开通“城市微公交”公营定线微巴;二是推出公营微巴路线2条,营运车辆25辆,顺利完成680辆三轮车转型工作,推出民营微公交241辆,城区交通环境得到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车型选择问题;二是“三、四”轮车整治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尽快完成车辆采购工作,尽早推出民营微巴;二是把握微巴从业人员群体稳定,进一步把控思想动态,对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现象采取积极措施,对违法违规现象给予严厉打击。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9.03万元,增长33.64%,主要原因是微公交办并入,总体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鹤城街道本级行政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