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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学年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78/2019-60552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07-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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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2019学年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将资助政策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以下简称五类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其他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1. 资助项目为保育费。“五类生”资助标准:公办幼儿园按实际保育费给予资助,民办幼儿园按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执行,每学期保育费低于1000元的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资助;低保边缘家庭幼儿、其他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按每生每学期600元资助。

2.各幼儿园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

1.各学校每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一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伙食。营养餐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00(含配套资金200),实行送餐制的学校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2. 各学校每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一个鸡蛋、一盒学生饮用奶,采取正餐或课间餐等加餐形式供学生食用。学生奶由县教育局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供应品牌和价格。鸡蛋可采取水煮蛋、煎蛋、炒蛋等多种形式烹制,以满足学生需求。

(三)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仅限于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在学校寄宿的“五类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补助625元。

(四)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学期1000元,用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2.困难生免学费。“五类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和代管费。

3.各普通高中应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苦难补助等支出。

(五)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学期1000元。

2.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免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三、学生申报程序

学生资助工作按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开学初,由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资助申请表。

“五类生”、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凭民政、残联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原件直接认定,无需再盖章;若无证件,需要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盖章证明,才可认定;没有证件和证明但确实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证明,并按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求提供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少数民族教育券

少数民族教育券按学年申请、发放。资助对象为本县中小学青田户籍少数民族在校生。资助标准为高中生(含高职生)每学年补助800元、初中生每学年补助200元、小学生每学年补助1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为我县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本专科生、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我县财政全部补贴。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我县农商行提出贷款申请,由农商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抓住暑期和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宣传项目和内容;要用好用足新媒体宣传方式,构建覆盖广、效率高的资助信息传播体系,让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进村、进校、进班、进户。

2. 开通“绿色通道”。开学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减免学费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报到入学。对于符合补助政策的幼儿和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减免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对于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爱心营养餐的学生,在开学初预收伙食费时,只预收伙食费扣除爱心营养餐补助后的伙食费。

3.报送资助信息。各学校于开学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于9月底前报送至县教育局, 10月底前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逐级审核上报。中职学校于9月底前将学生资助信息录入资助系统,以后每月都要审核上报。营养餐学生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库,实行“一人一档”信息动态管理,使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确保精准资助。

4.健全资助档案。各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分项目分学年将受助学生申请表(含五类生证件复印件)、公示名单、发放清单等相关材料建档备查。

 

 

青田县教育局

201975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

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青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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