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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开展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 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28/2019-05779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6-04 1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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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及《青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火灾防控及安全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安委办〔2019〕17号)要求,消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筑牢安全底线,防范安全风险,经研究,制定《全县民政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青田县民政局

2019年5月15日

全县民政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及《青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火灾防控及安全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安委办〔2019〕17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全县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全省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总体部署,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全县民政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重点检查对象

各乡镇(街道)公办(民办)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民政系统重点场所。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工地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至5月17日)。

1.广泛动员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职责和任务,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动员部署到位。

2.明确工作标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国务院安委办《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引用省、市、县安委办《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附件1),以及《青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火灾防控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开展检查使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7日至10月10日)。

3.全面组织培训。5月中旬,县民政局组织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的专门培训,讲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报消防安全形势,指导相关人员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整改要求。

4.单位自查自改。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督促指导单位(场所)使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乡镇(街道)将本辖区民政系统行动对象使用《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进行汇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要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附件3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附件2于5月前,将汇总表和自查整改情况报县民政局。

5.严格执法检查。6月至9月,县民政局结合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完成自查的公办、民办敬老院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民政系统重点场所进行抽查。发现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如实发现隐患问题,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亡人和造成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逐起组织调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6.开展总结验收。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总结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10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民政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压实责任,逐个节点推进,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专项行动水平。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青田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文件精神。将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作为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的具体抓手,提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和服务质量,改善我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状况。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乡镇(街道)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风险隐患在一线消除。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紧盯不放、直至整改。

各乡镇(街道)请按时间节点将附件2和附件3上报县民政局;5至9月份,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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