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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青田茂源长运有限公司的鹤城街道平演村十湾1号临时改变用途”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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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茂源长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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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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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街道平演村石湾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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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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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改变用途建筑面积17011.6平方米,分摊用地面积9292.3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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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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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巷用地临时改为住宿餐饮用地9292.38平方米(时间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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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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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金253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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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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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7月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联系人:陈方 电话:0578-6095255
2、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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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