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田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邹永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油茶、稻鱼米种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稻鱼产业向来深受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视,特别是成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后,我县对于稻鱼产业的规划和扶持都大大加强了扶持力度。对于我县加快油茶、稻鱼米种植的建议作如下举措:
一、领导重视。针对我县目前对于稻鱼共生产业的发展,加强完善县稻鱼共生发展与保护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落实稻鱼共生产业发展的各项举措。此外,根据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成立青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全面负责我县稻鱼共生系统保护与发展工作。
二、奖补扶持。目前已将稻鱼共生和油茶产业扶持细则编入《青田县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实施细则》,目前《细则》还在修订完善中,预计今年年底正式出台。此外,今年我县针对稻鱼产业将出台《青田县“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管理办法》,明确保护与管理、利用与发展、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实施。
三、专项行动。我县2017年出台《青田县“稻鱼共生”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其中对稻鱼共生产业做出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感谢您对青田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范晓斌
联系电话:13967093365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青田县“稻鱼共生”产业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落实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唯一入选世界农业遗产项目,勿使其失传”的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县稻鱼共生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按照“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的总体部署,按照“一产为基,二三产联动”的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以稻鱼共生的保护和发展为主线,以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以深化稻鱼产业的品牌建设和深度开发为突破,以稻鱼共生农旅文融合创新发展为动力,建立健全稻鱼共生全产业链式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原则。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定位、分类发展的思路,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全面优化稻鱼共生产业一二三产发展布局,形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二)坚持行政与市场并重原则。要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在遗产保护上,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主导作用;在产业发展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发展环境。
(三)坚持农业与文旅融合原则。既要按照农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做优做特农业产品,扶大做强公共品牌,发展高效精品农业;还要按照休闲观光的要求,做美农业旅游景观,并通过挖掘稻鱼农耕、民俗和饮食等文化元素,实现可看、可游、可品、可体验的农旅文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三、总体目标
争取用三年时间,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方式转变和“百斤鱼、千斤粮、万元钱”的生产模式推广,使主体实力明显加强,标准化水平普遍提升,公共品牌全面建立,稻鱼产业全产业链基本形成,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品牌效应充分显现。
1.基地面积初步恢复。至2019年底,全县稻鱼共生种植面积恢复到5.0万亩,其中万元亩产值的核心示范基地1万亩,稻鱼米产量2800万斤,田鱼产量300万斤。
2.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至2019年底,培育稻、鱼加工企业2-3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各2家。建成稻鱼特色乡镇(园区)4个,实现年综合产值5亿元。
3.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至2019年底,稻鱼产业“十个一”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即有一个管理团队、一个产业规划、一个扶持政策、一批示范基地、一个公共品牌、一套标准体系、一套营销体系、一批龙头企业、一个博物馆、一个稻鱼共生农业公园。
四、主要任务
(一)生产能力提升工程
1.恢复稻鱼共生基地面积。加大稻鱼产业的扶持力度,统筹规划产业发展布局,逐步形成以鹤城片、山口片和温溪片为核心,以万阜、章村、舒桥等片区为补充的“一核多点”的产业格局。在方山、仁庄、章旦、阜山、温溪、小舟山、贵岙、吴坑、万阜等9个传统稻鱼米种植区内的稻鱼示范基地面积3.0万亩,在高市、祯埠、祯旺、章村、舒桥、季宅等区域种养面积达2.0万亩。
2.保护鱼种稻种资源。加强对传统鱼种稻种的资源保护和对鱼苗稻种繁育的科技支持力度。建立“多点多户”的青田田鱼源种保护机制,在方山、仁庄、章旦、阜山、小舟山、巨浦、万阜等乡镇,每个乡镇建立青田田鱼传统源种保护点3个以上,鼓励农户优先购买传统优质鱼苗。支持引进和培育优质稻米品种,鼓励种植推广优质水稻品种。
3.提升稻鱼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大稻鱼产业的标准化研究力度,建立青田稻鱼产业的标准体系。制定青田田鱼鱼种鱼苗的地方标准,保护鱼种的原真性。制定推广青田稻鱼米绿色生产等级技术规程和青田田鱼等级标准,促进稻鱼产品品牌建设和精深加工。
(二)精深加工开发工程
1.提升稻鱼米的加工开发能力。支持稻米加工企业的升级改造,鼓励购置稻谷烘干、仓储、加工和包装等现代化装备,培育稻鱼米加工企业1-2家。推进校地合作,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稻鱼米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副产品的利用,不断提高稻鱼米的附加值。
2.提升田鱼精深加工水平。在保护田鱼干传统加工技艺的同时,支持鼓励企业引进田鱼干加工流水线,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研发田鱼休闲旅游即食产品,逐步形成田鱼系列产品。培育青田田鱼加工企业1-2家。
(三)稻鱼品牌建设工程
1.培育新型主体。支持和鼓励华侨、大学生、农村实用人才等投身稻鱼产业,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通过抱团经营、兼并重组和合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稻鱼产业农合联要强化服务功能,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培育稻鱼面积百亩以上生产主体50个,培育稻鱼加工企业2-3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家。
2.打造公共品牌。结合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青田稻田共生系统的特色,设计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统一的标识系统(VI)和LOGO标识,并在稻鱼产品和文化产品上应用,形成一整套市场对于青田稻鱼文化的形象标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对稻鱼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进行全过程管理,强化产地认证和产品溯源管理。做好青田稻鱼米、青田田鱼地理标志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
3.建设营销平台。建立健全稻鱼系列产品线上线下营销体系,在青田侨乡农品城设立青田稻鱼共生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鼓励企业在天猫、京东、一号店等知名电商平台开设青田稻鱼共生产品旗舰店。开展稻鱼系列产品的展示展销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农博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努力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农旅文融合工程
1.推进稻鱼产区的景观建设。根据不同区域特点,积极推进稻鱼产区景区化建设,加快实现农旅文融合发展。抓好方山稻鱼共生系统核心保护区管理,建成稻鱼共生博物园;加强仁庄稻鱼共生高效产业示范区建设,建成田鱼全产业链精品示范园;落实小舟山稻鱼共生循环有机农业示范点建设,建成创意农业小镇;推进阜山稻鱼、皇菊产业发展,建成欧陆风情田园综合体,形成稻鱼共生产业四大标志性综合生产园区。
2.推进青田稻鱼共生博物馆建设。对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的要素组成、历史起源、发展脉络、标志性事件等稻鱼文化元素(技术、饮食、节庆、习俗、传说和制度)系统收集整理,通过实物、文字、图片、模型、微缩景观、现代科技、现场演艺等形式,建成青田稻鱼共生博物馆,积极争取农业世遗论坛区域举办地。
3.举办稻鱼文化民俗节庆活动。积极挖掘开犁节、开镰节、“尝新饭”等传统习俗,利用好百鸟灯、青田鱼灯等传统文化,将每年春秋两季举办“稻鱼之恋”开犁文化节和“尝新饭”民俗活动打造成全省农耕品牌活动,加强对农耕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田县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局,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全面负责我县稻鱼共生系统保护与发展工作。加强和完善县稻鱼共生发展与保护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农办、财政、发改、经信、招商、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旅委、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遗局。相关乡镇成立稻鱼共生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辖区内稻鱼产业发展工作,落实稻鱼共生产业发展的各项举措。
(二)加强政策扶持。修订《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暂行办法》,出台《青田县“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管理办法》,明确保护与管理、利用与发展、监督与检查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设立县稻鱼共生产业保护发展专项基金,扶持稻鱼共生产业发展,增强支农政策的针对性。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青田华侨资本、民间资本、工商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稻鱼共生相关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
(三)加强人才引进。加强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成立青田县稻鱼共生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为我县稻鱼共生规划建设发展出谋划策。通过到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和选派人员到高校进修学习方式,为稻鱼产业培养出一批优秀的管理、保护和经营人才。
加强宣传引导。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认知程度。增强稻鱼文化与我县“三乡”文化的整合与渗透,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稻鱼共生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参加稻鱼文化和稻鱼农产品的展示展销活动,努力提高青田稻鱼共生产品、品牌与文化知名度。
附件: 青田“稻鱼共生”产业发展三年行动项目建设计划表
青田“稻鱼共生”产业发展三年行动项目建设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规模、要求 | 责任单位 | 年度目标任务 |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
一、生产基地提升工程 | |||||||
1 | 恢复稻鱼共生基地5万亩以上 | 方山乡、阜山乡、仁庄镇、小舟山乡、万阜乡等各乡镇恢复或保持稻鱼共生基地面积4000亩以上 | 方山乡政府 阜山乡政府 仁庄镇政府 小舟山乡政府 万阜乡政府 | 3000亩 | 3500亩 | 4000亩 | |
章旦乡、贵岙乡、季宅乡、吴坑乡、章村乡、船寮镇等各乡镇恢复或保持稻鱼共生基地面积3000亩以上 | 章旦乡政府 贵岙乡政府 季宅乡政府 吴坑乡政府 章村乡政府 船寮镇政府 | 2000亩 | 2500亩 | 3000亩 | |||
祯旺乡、舒桥乡、高市乡、祯埠乡、巨浦乡、仁宫乡、海口镇、东源镇、高湖镇等各乡镇恢复或保持稻鱼共生基地面积1500亩以上 | 祯旺乡政府 舒桥乡政府 高市乡政府 祯埠乡政府 巨浦乡政府 仁宫乡政府 海口镇政府 东源镇政府 高湖镇政府 | 1000亩 | 1200亩 | 1500亩 | |||
2 | 青田田鱼源种保护点 | 在方山乡、仁庄镇、章旦乡、阜山乡、巨浦乡、小舟山乡建设或保持田鱼源种保护点3个以上 | 县农业局 县水利局
| 12个 | 18个 | 18个以上 | |
3 | 稻鱼产业标准体系建设 | 建立一套鱼种、青田田鱼、稻鱼米的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体系 | 县农业局 县水利局
| 谋划、立项 | 审订发布 | 推广应用 | |
二、精深加工开发工程 | |||||||
4 | 稻鱼米加工企业 | 建设稻鱼米加工企业1-2家 | 县供销社 | 建设 | 提升 | 创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 | |
5 | 青田田鱼加工企业 | 建设田鱼加工企业1-2家 | 县水利局 | 筹备 | 建设 | 建成 | |
三、品牌建设工程 | |||||||
6 | 稻鱼产业生产主体培育 | 培育稻鱼共生基地面积百亩以上的生产主体50个 | 县农业局 | 30 | 40 | 50 | |
7 | 稻鱼产品品牌和营销体系建设 | 培育一个龙头企业、建立一个公共品牌、建成一个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 县供销社
| 注册成立农发公司、建成展销中心、谋划公共品牌 | 年销售额600万元、提升展销中心、注册公共品牌 | 创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公共品牌初步确立 | |
四、农旅文整合工程 | |||||||
8 | 稻鱼共生特色小镇 | 稻鱼共生农业公园(博物园) | 方山乡政府 | 建设 | 建设 | 建成 | |
稻鱼共生高效产业示范区 | 仁庄镇政府 | 谋划 | 建设 | 建成精品示范农场 | |||
稻鱼-梯田创意农业小镇 | 小舟山乡政府 | 规划建设 | 建设 | 建成 | |||
稻鱼-皇菊欧陆风情田园综合体 | 阜山乡政府 | 规划建设 | 建设 | 初步建成 | |||
9 | 稻鱼共生博物馆 | 建设青田稻鱼共生农遗博物馆 | 县农业局 | 谋划 | 建设 | 初步建成 | |
10 | 稻鱼共生民俗文化活动 | 青田县“稻鱼共生”开犁节、开镰节 | 县供销社 县农业局 | 已举办 | 提升 | 形成一定品牌效应 | |
青田县“稻鱼之恋”文化节 | 县供销社 县农业局 县文化局 | 提升 | 提升 | 成为全省农耕文化品牌活动 | |||
五、组织保障工程 | |||||||
11 | 稻鱼共生保护和发展领导小组及管理机构建设 | 完善县稻鱼共生保护和发展领导小组、挂牌成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局 | 县编办 | 成立县稻鱼共生保护和发展领导小组、谋划建设管理机构 |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局挂牌 | 开展工作 | |
12 | 完善稻鱼共生保护管理办法 | 制订出台《青田县“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管理办法》 | 县农业局 | 调研 | 出台 | 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