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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青田县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86/2019-85489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19-05-20 16:12:52

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青田县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8日

 

  青田县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规范化培训

工作方案

 

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工作是公共卫生领域基础性工作,对提高人群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管理人员和基层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作为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目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的主体,其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实施和措施落实。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队伍专业水平,强化岗位培训、科学考核管理,促进免疫规划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实施,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和完善预防接种人员培训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新上岗人员接受系统规范的岗前培训,掌握岗位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在岗人员不断强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提升服务能力。

    (二)构建免疫规划教学新平台,推行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让新学员在基地实践中学习,强化实用技能培养,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全县免疫规划工作软实力。

(三)充实和稳定疫苗管理与预防接种人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为免疫规划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指标

(一)县疾控中心及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二)各预防接种门诊年度新上岗人员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产科接种单位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人员和犬伤门诊狂犬疫苗接种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

    (一)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培训

    每年积极参加上级业务单位组织的有关免疫规划管理、免疫相关疾病监测、疫苗与冷链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调查处置等工作培训,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案例讨论、授课交流和工作例会。

    (二)预防接种人员岗位培训

    1.新上岗人员培训和考核准入

    已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拟计划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均需接受系统、规范的岗位专业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操作,经考核合格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1)专业理论培训:由青田县疾控中心组织,实行集中授课,统一课件、统一师资、统一考核。内容包括免疫规划概述、疫苗与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规范实施、疫苗和冷链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与处理、免疫规划信息资料管理、免疫相关传染病、预防接种风险沟通和风险防范等。

(2)实践技能操作:参加青田县疾控中心组织的专业理论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青田县卫健局命名确认的免疫规划新上岗人员示教基地进行至少3周的带教学习,熟悉预防接种工作流程,掌握预检登记、接种操作、免疫信息系统应用、疫苗和冷链管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等技能。计划从事卡介苗接种的人员还须学习、掌握卡介苗相关知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和常见不良反应的处置原则等。操作技能实践要求在理论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

    2.已在岗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

    对于往年已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的预防接种人员,县疾控中心须每两年集中组织一次理论培训,考试合格者,在《预防接种上岗证》上加盖青田县疾控中心印章确认,方可继续上岗,否则取消上岗资格。

    (三)新生儿乙肝疫苗和犬伤门诊狂犬疫苗接种人员岗位培训

    1.上岗培训和考核准入

    产科接种单位和犬伤门诊中,已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护士资格,计划从事新生儿乙肝疫苗或犬伤门诊接种工作的人员。

    (1)专业理论培训:由县疾控中心组织,实行集中授课,统一课件、统一师资、统一考核。内容包括乙肝、狂犬病等疾病介绍、乙肝疫苗和犬伤疫苗的使用与管理、接种操作规范与安全注射、常见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置等。

(2)实践操作带教:由产科接种单位或犬伤门诊中已取得乙肝疫苗或狂犬疫苗接种上岗证,从事新生儿乙肝疫苗或狂犬疫苗接种工作两年以上,无接种差错史的人员进行规范示教1周,熟练掌握乙肝疫苗或狂犬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和操作流程,建议由产科或犬伤门诊1-2名业务骨干负责。

    (3)考核与发证:培训人员按要求完成相关课时的专业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带教,理论考试达到80分及以上,现场操作考核合格后,由县卫健局发给《新生儿乙肝疫苗上岗证》或《狂犬疫苗接种上岗证》。

    (四)免疫规划示教基地建设

    1.根据全县星级规范化接种门诊创建情况,确定鹤城中心院接种门诊和瓯南卫生院接种门诊作为我县免疫规划新上岗人员示教基地,承担我县新上岗人员预防接种、预检登记和信息化操作等实践教学任务。

    2.免疫规划新上岗人员示范基地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年度教学计划,做好硬件配置、师资建设等投入,规范实施实践教学,严格考核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电子教材和教学案例,不断完善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

    3.县疾控中心要在新上岗人员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及时开展现有教学基地建设考评和新教学基地培养。对在实践教学和基地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及时加强纠正教学基地薄弱环节,整改不合格的,应予撤消。

     四、职责分工

    (一)县卫健局

    1.负责全县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规范化培训的组织领导,制定《青田县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

    2.负责对全县免疫规划新上岗人员示范基地进行审核,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3.审核发放《预防接种上岗证》《新生儿乙肝疫苗预防接种上岗证》和《狂犬疫苗接种上岗证》,统一编号管理。

    4.统筹安排新上岗人员示教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教学模型等配备。

    (二)县疾控中心

    1.协助县卫健局制定《青田县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规范化培训工作细则》,制定规范化接种理论培训内容、实践教学基地培训大纲和考核手册等。

    2.组织新上岗预防接种人员(包括新生儿乙肝疫苗和犬伤门诊狂犬疫苗接种人员)、预检人员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参加上岗培训。做好在岗人员培训、考核,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县卫健局备案。

    3.指导接种门诊做好县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示教基地建设,定期考评教学质量,定期评选优秀教学基地或先进个人。

    (三)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示教基地

    1.县疾控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良的人员担任教学师资,定期组织自我学习和培训,制作科学、实用的电子教材,积极探索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2.负责日常实践教学任务的组织实施,具体承担预防接种、预检、接种信息登记新上岗人员的操作技能实践教学任务,带教学员熟悉预防接种工作流程,掌握预检登记、接种操作、免疫信息系统应用、疫苗和冷链管理等技能,做好卡介苗接种人员的现场培训和操作示范。

    3.加强对实践带教老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加强学员考勤管理,学员参加实践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须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县疾控中心备案,并事后补足培训时间。

    (四)各中心卫生院

    1.组织人员参加由青田县疾控中心组织的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专业岗位理论培训。

    2.组织新上岗人员参加县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新上岗人员示教基地的操作技能实践实习。

    3.定期组织开展已在岗人员业务学习,及时做好接种人员信息更新。

4.定期做好接种门诊人员和其他预防接种人员填报工作。

   (五)产科和犬伤门诊等接种单位

    1.组织人员参加由县疾控中心举办的新生儿乙肝疫苗或狂犬疫苗接种师资培训。

    2.组织开展产科病区新生儿乙肝疫苗或犬伤门诊狂犬疫苗接种新上岗人员的专业理论培训,落实实践操作带教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已在岗人员业务学习,及时做好接种人员信息更新。

4.定期做好产科门诊接种人员填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疫苗管理与免疫规划人员新上岗及在岗培训任务,将规范化培训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二)重点保障培训工作的实施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落实经费,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同时在硬件投入、业务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

    (三)强化培训实施效果,确保培训任务落实。将培训工作纳入对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与社区卫生人员岗位聘用、晋升职称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先创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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