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8年度,我县广大护理人员兢兢业业,辛勤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为表彰她们在护理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树立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优秀护士和奉献奖护士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卫健系统“优秀护士”、“奉献奖护士”的评选活动,树立白衣天使良好的社会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护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激励和引导广大护理工作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
在全县卫健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并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职称的注册护士。
三、评选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在护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热心为病人服务,得到广大患者的称赞,先进事迹感人。
(三)具有精湛的护理技术,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近两年内无医疗事故、无重大护理差错。
(四)参加优秀护士评选必须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三年以上,并且是临床护理一线在岗人员。
(五)参加奉献奖护士评选分在护理岗位上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和满30年以上两种,必须符合工作年限(截至2018年底)、具有护士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的所有在护理相关岗位上的护士。奉献奖获得者同时符合优秀护士评选条件的可以参加优秀护士评选。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进行推荐。
名额分配:优秀护士共43个名额,其中青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5名、温溪分院及辖区3名、山口分院及辖区2名、东源分院及辖区2名、瓯南分院及辖区2名、油竹分院1名),青田县中医医院医共体12名(其中县中医医院5名、鹤城分院及辖区2名、船寮分院及辖区2名、腊口分院及辖区2名、北山分院及辖区1名),江南医院2名,康宁医院1名,康馨医院1名,田氏骨科医院1名、仁济医院1名。奉献奖护士不受名额限制。
(二)公示阶段:各地、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上报阶段:公示结束后,基层医共体牵头单位进行审核,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上报,其它单位单独上报。2019年3月22日前将统计表和被推荐人事迹材料报县卫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
(四)表彰阶段:县卫健局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确定先进名单,发文进行表彰。
五、 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对推荐的优秀护士要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
(二)优秀护士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以内,A4纸打印,宋体,三号字,本人签名。
(三)材料报送联系人:舒翠丽,联系电话:6500809。
附件:1.青田县优秀护士推荐表
2.青田县奉献奖护士推荐表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