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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青田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19-18644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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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8年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2018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青田县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深化接轨温州,打造世界青田,建设幸福侨乡”发展战略,大力发扬“青田之干”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在丽水市法治政府年终考核中,我县被评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积极谋划,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明确全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年初对县里各乡镇、县政府直属部门的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实施现场核查,核查结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考评情况通报。同时,根据《纲要》的新要求,制定《2018年度乡镇(街道)和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对我县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和分值进行了调整。二是完成市里“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迎检工作。针对市里下发的2017年法治政府考核结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出多次重要批示,要求保质保量落实整改,针对整改意见书指出的相关问题,多次到部门检查整改情况,为补齐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短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基础。三是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结合已出台的《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我县制定了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一是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新机制。8月,委托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三名律师成立工作小组起草《青田县太鹤湖管理办法》,工作小组成员除起草组成员之外,还包括相关人大委员和政协代表,对《办法》的起草、修改从多个不同角度进行全程把关。目前,该办法草案已完成,待征求意见后予以发布。二是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与“三统一”制度相衔接,共清理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10件。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47件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修改意见50余条;审查、办结《青田县威尼斯小镇投资协议》、《青田县起步科创园投资协议》等县政府交办的合同草案2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100余条,涉及金额2多亿元。

(三)拓宽法制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有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全县共核发(申请、补发、换证)行政执法证件363件;参与组织本年度青田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为91%。本年度我县执法证持证率达94.6%。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县于8月22日发文要求各相关县直单位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综合执法等重点执法领域及其他领域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开展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并于9月13日组织相关领域执法部门召开了本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此次评查活动,共抽查40余份案卷,查出有关行政主体、文书制作、事实证据、案卷归档、法律适用以及执法程序等各类不足之处40处,县法制办均已督促各机关单位按要求逐一改正。其中我县劳动保障领域的青田县胜峰鞋业有限公司使用童工行政处罚案卷被评选为本年度丽水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2018年,我县今年共立案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涉及我县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现已办结;认真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实施指南》的相关要求,督促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将处罚决定书在网上公开。我县21个行政单位共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258件。四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制度。2018年,共对我县280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审查,提出意见建议20条。五是深入开展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引导各执法单位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依法行政进程。2018年,县审计局已获评选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前,我县已成功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家、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9家。六是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运行系统建设。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推动行政处罚平台建设,着力对各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行政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七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出台由县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及法制审核规程,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保证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质量。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全县主要执法部门及乡镇均已配备执法音像记录仪。八是积极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今年中期,印发了《青田县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在意见中,明确了执法公示相关制度,明确了执法公示等系列工作的主体责任,并上传了执法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流程图,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各项工作推进更为有序。九是全面铺开干部集体学法。我县县级部门目前均已出台相关集体学法制度,制定本年度集体学法计划并组织干部学习。

(四)提升行政复议水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努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日常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90%。已审结21件,其中驳回5件,终止9件,撤销2件,确认违法3件,不予受理2件。代理县政府出庭应诉或组织其他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5件。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制作,坚持 “重大案件必报告,特定案件必到现场,复杂案件必开听证会,疑难案件必讨论,符合条件的复议案件审前必调解,错案必纠正”等“六个必做”制度,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坚持调查研究与日常办案两手并重。在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同时,认真总结,积极创新,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纠错案件均出《行政复议案件分析报告》给相关部门,要求其在收到报告后15日内对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上报法制办备案。三是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全年,我县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564件,调解结案562件,目前行政调解结案率达到99.1%。四是加强对仲裁工作的协调指导。积极谋划2018年仲裁工作的发展方向和思路,强化仲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仲裁业务能力。今年以来,丽水仲裁委员会青田分会规范仲裁办案程序,努力提高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共受理各类案件10件,案件争议标的额573万元,审结案件6件。四是择优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在全省范围内选聘6所知名专家、学者、律师,集中专长,强化团队整体服务优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政府行政决策、提升应诉能力、防范合同风险、监督执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出台《青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和考评机制。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进一步增强。2018年,我县积极组织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典型事例,不断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认真组织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一是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今年5月,特邀请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进行授课,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夯实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基础。依托政府法制网站,紧紧围绕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大事要事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采编政府法制信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政府法制网站的信息更新和升级改造及日常维护工作,完成国家和省市对政府网站的抽查工作,充分发挥网站的法制宣传网络传媒作用。

(六)加强队伍建设,政府法制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课、机关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学习活动,努力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积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推动政府法制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纪律、廉政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通过开展上党课、专题廉政教育警示等活动,强化“四个意识”,确保政府法制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员干部无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升全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集中轮训、学习考察、经验交流、个案研讨等形式,大力营造比学赶帮的学习氛围,努力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近年来,先后有四名同志通过自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七)推进依法履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圆满完成了1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照满意率、落实率、公开率、时效率“四率”考核标准,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充分吸纳代表委员的宝贵建议和真知灼见,积极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实现了办理水平和工作实效“双提升”。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履行生效行政裁判,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将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情况纳入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2018年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为100%。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与司法论坛、行政执法评查、执法人员观摩旁听庭审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之间良性互动和工作交流不断增强。

(八)狠抓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强化。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健全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政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普遍达到2次以上。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将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干部院校培训教材,实施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的重要参考。二是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深化。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7场次,开展法治电影下乡活动48场次,发放普法书籍10000余册,发放宣传资料85000余份,发放普法礼品15000余份,接受咨询5万人次。县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大力开展治安、防邪、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相比,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有的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有待加强。有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在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二是政府职能转变有待提高。部分行政审批权项取消下放后下级行政机关有效承接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还需进一步整合优化,与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紧密相关的服务事项还没有实现网上同步运行,先证后照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还不完全到位。

三是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有的执法领域存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执法不协调的情况。综合执法、委托执法体制机制不协调、执法权责不匹配、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的情况较为突出。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不足,配置不均衡,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力度还不够,一些行政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内容不具体。行政复议的监督和纠错功能未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作用还有待加强,行政问责力度还有待加强。

五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基层,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还不够到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未设置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未配备专兼职人员,依法行政推进力度总体上呈自上而下逐级递减趋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四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承启之年,县政府将紧紧围绕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总体目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部署,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向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制发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是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完善全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健全网上审查机制和公开发布制度。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常态化,促进行政管理行为合法规范透明运行。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库,积极推进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机制,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作用发挥,提高参与深度和准度。

四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快“阳光政务”建设,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阳光复议”,加大案件现场调查和公开听证审理力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青田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五是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集体学法等制度,举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加法律知识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比重。

六是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登记制度,畅通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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