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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比四选”县殡葬管理所所长人选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00265228/2019-04536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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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经组织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四比四选”青田县殡葬管理所所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青田县殡葬管理所所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本县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双重管理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经主管单位同意,可参加比选。

三、选拔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股级职务及以上,或任副股级满1年,男性,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乡镇(街道)报名对象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其他不宜推荐的。

四、工作步骤

比选工作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通知

通过公文办公系统发布通知,明确比选职位、条件、要求、方式等内容。

(二)组织比选

1、推荐比公认。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好推荐关,推荐表由推荐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要对本单位符合比选条件的干部进行逐个分析,重点推荐思想素质过硬,担当作为,能力较强,群众公认,对事业执着、有主见、讲方法、有效率,并在本岗位取得较好业绩的干部参加比选。没有符合条件人员的单位可不推荐。

推荐材料于2019年11月29日前报至县民政局(联系人:金芳妙,联系电话:6829996)。报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青田县比选殡葬管理所所长人选推荐登记表》、《廉政鉴定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真实性由推荐单位党组织审查并盖印);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2、联审比品行。县民政局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单位对推荐人员的政治品德、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等情形进行联审,筛选确定。如符合参加比选人员与比选岗位比例不到3:1的,取消该比选岗位。

3、竞职比能力。视报名情况,组织专业评审对推荐人员进行现场比选,重点比选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能力素质,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比匹配。按照干部考察相关规定,通过查阅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群众公认度进行全面考察。县民政局综合分析考察结果,提出具体岗位拟任人选。

(三)任命公示

拟任人选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比选工作监督电话:0578-6824945。

2、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四比四选”青田县殡葬管理所所长人选推荐登记表

2.关于XXX同志的廉政鉴定

 

 

青田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