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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对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19-91359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1-18 11:32:24

文号:青政发〔2019〕154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19/11/18/art_1229428207_1956959.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8年,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力浙江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随后,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丽水市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2019年,市对口办印发《关于 2019年丽水市东西部扶贫协作主要任务指标分解的通知》(丽对口办〔2019〕2 号),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我县对口工作,顺利助推受帮扶地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指标,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县对口办牵头起草了《青田县对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充分讨论基础上,最终制定出台《《青田县对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由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正文8个部分,附件4个。

(一)正文:八个部分

1.前言

包括背景情况、资金安排和主要目标。

(1)背景情况:青田县与平昌县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并协助市对口办做好其他地区的对口工作。

(2)资金安排:不超过250万元。

(2)主要目标:为加强青田县对口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各类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奖励补助、对口支援合作帮扶日常工作开支及挂职人员食宿支出等方面。

3.帮扶四川省平昌县奖励与补助标准

(1)产业投资奖励标准:参考莲都区、龙泉市文件,结合青田实际。

(2)劳务协作补助范围及标准:参考莲都区、龙泉市文件,结合青田实际。

(3)消费扶贫奖励标准:参考莲都区、龙泉市文件,结合青田实际。 

4.日常工作经费列支范围与标准

参考莲都区、龙泉市文件,结合青田实际。

5.挂职干部食宿支出范围和标准

6.资金管理

7.监督检查

8.实施时间

(二)附件:4个附件

1.附件1:《青田县对口帮扶平昌县产业投资奖励申请表》。

2.附件2:《青田县对口帮扶平昌县劳务协作补助申请表》

3.附件3:《青田县对口帮扶平昌县消费扶贫奖励申请表》

4.附件4:《差旅费报销单》

 

附件:青政发〔2019〕154号(纸质).doc

解读机关


县发改局

0578-683509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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