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2018年11月14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8年4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37号),对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作出战略部署,对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进行了顶层设计,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文件。为贯彻落实浙政办发〔2018〕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以明确我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施意见》的出台,重点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粮食产业发展模式和企业经营方式单一落后的问题。粮食企业产业发展模式和企业经营方式创新动力不足,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产业链条不长,一二三产业融合不紧密,难以适应新形势新市场的需要。
2、二是解决优质粮油产品市场供给不足的问题。优质粮食品种占粮食流通总量的比例较低,初级加工所占比重大,精深加工明显不足。
3、解决粮食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近年来,我县粮油企业普遍缺少研发平台和技术人才,工艺装备落后,新产品开发滞后,发展后劲不足,使得我县粮食企业和粮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不足。
三、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37号)。
2、《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8〕81号)。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明确了我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这部分提出要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大力推动粮食产业绿色发展。
第二部分,提出要培育壮大粮食主体。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粮食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融合。
第三部分,提出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要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和主食产业化发展,探索粮食精深加工与转换。
第四部分,提出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要积极促进全产业链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第五部分,提出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要实施粮食仓储物流现代化工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工程。
第六部分,提出完善保障措施。要切实加强对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领导,落实财税扶持政策,优化行业监督服务,把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五、适用范围
全县。
六、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答: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8年 月 日,施行日期是2018年 月 日。
附件:P020181206375434910076.cebx
解读机关
县发改局 | 0578-6839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