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岙乡一事一议公示制度》的
通 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对《贵岙乡“一事一议”公示制度》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田县贵岙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08日
贵岙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11月08日印发
贵岙乡“一事一议”公示制度
为扎实推进我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公示制度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扩大宣传、正确引导、规范程序、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进行全面公示。
二、一事一议筹资的项目工程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方式采用张贴资料和广播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家喻户晓。
三、一事一议筹资的项目工程公示包括项目立项内容公示和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公示。
四、项目立项内容公示包括项目提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预算额、筹资总额、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拟建时间。
五、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公示包括项目决算、项目竣工村级验收报告、影像留存、项目工程建设时间。
六、项目工程村应及时填制项目工程公示情况表,并和一事一议建设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一同上报乡经管局、财政局联合审核备案。
七、项目竣工验收公示资料在公示期满后应及时入档,妥善保管。
八、对未实行项目立项公示和竣工验收公示的村,不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