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青田县石门中学(青田县启文实验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已于2017年12月4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一)目的。为进一步理顺民办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加强对民办教育收费的管理。
(二)依据。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和《青田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青发改〔2014〕56号)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1、学费标准(基准价):7500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基准价):800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
2、学校应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格跨学期预收。
本收费标准自2017年秋季入学起开始执行。
启文实验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