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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18-91331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18-08-31 17:48:32

文号:青政办发〔2018〕65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18/8/31/art_1229428207_1956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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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政策解读

《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于2018年8月20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工作,将其摆在了日益突出的位置。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2017年12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137号),2018年6月28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丽水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丽政办发〔2018〕69号)等文件,就进一步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制定了《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出台实施,到2020年,建成我县城乡全覆盖、办园行为规范、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学前资源拓展目标。全县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所(附表),计划投资1.65亿元,力争公办园覆盖面达到43%以上。

——学前教育发展目标。等级幼儿园比例、覆盖面均达到90%以上,其中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0%以上;集团化办园覆盖面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5%以上、覆盖面达到90%以上。

——教师队伍提升目标。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100%,有职称比例达到50%以上。

依法规范办园体制,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幼儿园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
    三、制定依据

1.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

2.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137号)

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104号)

4.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学前〔2017〕107号)

5.丽水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丽政办发〔2018〕69号)

6.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发〔2016〕32号)

四、主要内容

《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共四部分内容。一是目标任务,总体目标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成我县城乡全覆盖、办园行为规范、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年度目标明确了每年的具体目标。二是发展原则,提出四个坚持,即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内涵发展、坚持均衡推进。三是主要措施,包括四个方面,增加资源供给,改善办园条件;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保障方式;加强师资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保教质量。四是保障机制,重点提出三方面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五、适用范围

  全县。

六、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答: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8年8月20日,施行日期是2018年8月20日。为更好的推进学前教育工作,故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青政办发〔2018〕65号(纸质).pdf

解读机关 

县教育局

0578-682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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