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吴坑乡人民政府文件
吴政〔2018〕2 |
《吴坑乡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上下班工作纪律
全体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实行上班签到制,签到册收发由党政办负责。签到时间为早上8点半前,9点值周领导收回签到表;原则上安排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作为联系部门、呈报材料时间,周一签到在12点前收回,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值班领导汇报后,当日内补签。无故不参加周一例会的记缺签一次。缺签3次由党政办进行谈话提醒,缺签5次算一次旷工处理,由乡组织办和纪委进行谈话提醒。党政办对每周签到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交值周领导,乡纪检监察办公室备案。
二、住夜执勤纪律
每周5个工作日住宿在乡不少于两晚,每夜至少有两名班子领导带班负责,至少三名干部值班,遇到重点时段、特殊情况必须全员住乡执勤。
特殊情况需自行与他人调整值班,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办公室对值班情况做好安排和统计,每周向值周领导汇报值班情况。
三、请销假纪律
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请假应以书面请假条为准,1天之内由值周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乡主要领导审批,3日以上需报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公务外出、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登记,交由相应领导审批。
请、休假结束后,两日内到办公室销假。
如遇突发状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并在销假前补齐书面手续。不按规定擅自请、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
旷工连续3天以上15天以内,或一年累计15天以上30天以内,不予年度考核,不发年度奖金;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辞退。
班子成员请销假按县管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工作期间离开吴坑乡域的需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报备。
值周领导在下一周全体干部会议上对一周考勤情况进行通报,乡纪检监察办公室做好备案。
吴坑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吴坑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