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口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现将《海口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执行。
海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抄送:县经信局,县镇治办。
海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海口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浙委办发[2016]70号)、《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方案(2016-2017年)》、《全省“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省《“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美化镇容镇貌,促进转型升级,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坚决治理“低小散”,推动块状行业集聚集约、依法规范和提质增效升级发展。到2018年3月底,完成“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的新一轮摸底排查;到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整治任务。
二、“低小散”块状行业现状和特征分析
近年来,海口镇围绕“花香海口、药养小镇“战略目标,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综合实力快速提升,主要以阀门机械、休闲椅和服装加工为主导产业。2017年,实现生产总值5.91亿元,同比增长52.3%。全镇规模企业已达4家,其中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4.99亿元,同比增长75%。镇区内“低小散”块状行业主要类型为“四无”经营户,主要为生活类个体经营户,分布在规划区内的低小散业态主要为餐饮服务类、服装销售类、副食品零售类和美容美发类等。
三、重点整治对象
(一)“三合一”企业(作坊)。
(二)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设施的“四无”企业(作坊)。
(三)高耗能、高排放、低产出的企业。
(四)其他需整治提升的行业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3月底前)
对区域内的企业(作坊)进行地毯式摸查,深挖“低小散”企业(作坊)存在的问题、风险点,全面掌握“低小散”企业(作坊)数量、区域分布、从业人员结构等情况,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生产规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违法生产等因素,制定“低小散”整治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2018年6月)
1、从严整治一批,关停“四无”企业。组织对镇区内“四无”企业(作坊)进行新一轮排查,全面排查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企业(作坊),逐家摸清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加强“打非治违”、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依法全面整治问题企业(作坊),对法律法规明确关停的、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对限期未关停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
2、鼓励提升一批,督促企业(作坊)规范发展。以环保、质量、节能、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营业许可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低小散”行业实施依法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对存在隐患风险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引导企业(作坊)依法依规经营、达标规范经营。重点开展“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消防防控体系建设要求的企业予以坚决依法打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在整治的同时,正确引导“低小散”企业集中集聚,转型升级。推广使用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强化企业管理,深化企业改革。总结本次整治行动经验,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专项行动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海口村是“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工作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做好摸底调查,制定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按时上报治理成果。
(二)加强督查考核。将“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把治理成果作为考核村两委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检查考核,经发办会同国土、城建、安监等部门,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进度督查和跟踪检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积极意义。总结、推广在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发布整治动态及相关政策,公开整治提升进展情况,曝光隐患严重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形成全社会的积极支持、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海口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专项行动小组
2、海口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海口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邱秀杰
副组长:留志坚 王树康 孙永晓
成 员:周怡安 吴惠姿 李玉凤 刘超泽 郑晓洁 胡旭旭 王建文 黄建梅 蔡铁锋 蔡孙华
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永晓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怡安为联络员。
附件2:
海口镇“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主要内容 | 重点任务 | 牵头科室 | 配合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从严整治一批 | 对无证无照企业(作坊)进行依法整治和关停,加强对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行为监管,各相关部门对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 | 经发办 | 其他职能部门 | 海口村 |
2 | 对无安全保障企业(作坊)进行依法整治与关停,加强对“低小散”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行为,开展印染、制革等污染高耗能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坚决依法关停散落在村民居住区的危化品和危机公共安全的企业(作坊)。 | 安监站 |
| 海口村 | |
3 | 对无合法场所及危房内企业(作坊)进行依法整治与关停,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推进低效土地再开发再利用,将“低小散”行业整治土地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 | 城建办 | 国土所 | 海口村 | |
4 | 对无环保设施企业(作坊)进行依法整治与关停,加大对环保不达标的“低小散”企业的整治力度,开展对“低小散”企业擅自取水、占用水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工作,坚决依法关停村民居住区未经环保审批、对环境影响大的“低小散”企业(作坊)。 | 经发办 |
| 海口村 | |
5 | 淘汰燃煤小锅炉、落后用能设备和落后生产工艺,加强能耗限额标准执行等方面的监察和节能执法,加快工业领域落后产能淘汰。 | 安监站 |
| 海口村 | |
7 | 鼓励提升一批 | 对“低小散”行业实施依法监管,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达标规范经营。集中开展“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消防防控体系建设要求的企业予以坚决依法打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 经发办 | 安监站 | 海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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