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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通知精神,散葬烈士墓进行全面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散葬烈士墓普查范围:安葬在青田县境内的烈士墓都在这次普查之列,但不包括衣冠冢和安葬在青田县革命烈士陵园内(革命烈士陵园内的青田县民政局普查)。
二、普查时间:请各烈属将烈士墓的安葬地并拍照(用数码相机拍照,以电子版形式)在6月10日前报所在乡镇民政助理员,请各乡镇做好烈士墓普查工作的宣传,特别要告之本乡镇的烈属。乡镇民政助理员到青田县慈善网下载本乡镇烈士名单,以便于核对,并将散葬烈士墓报表及电子版照片在6月12前报青田县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6836835,6834072。
三、请各烈属和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及时上报有关散葬烈士墓情况,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青田县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