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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推进移风易俗,确保遗体接运车辆安全运行,消除夜间出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决定从2011年6月1日起,调整县殡仪馆遗体接运、火化工作时间。具体调整如下:
一、遗体接运时间:上午5:00至下午15:00,按接到丧户的电话或书面要求安排出车。
二、遗体火化时间:上午5:00至15:00,按接运遗体车辆到达殡仪馆的时间顺序安排火化(馆内寄存遗体优先)。
三、因交通事故等造成非正常死亡的遗体,由公安等相关部门通知,县殡仪馆24小时提供服务。
青田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