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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539/2018-109740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18-02-10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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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后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责任分解》《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省政府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密切协同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全面完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今后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一、袁家军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全面实施深化“最多跑一次”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全面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证通办”。


 

  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数据管理中心,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2、全面实施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各牵头单位


 

  3、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委组织部、省委综治办、省信访局、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数据管理中心


 

  二、冯飞常务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创新土地、能源、环境容量、水资源等要素配置机制,全面推广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促进生产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省物价局


 

  2、全面推进企业、个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打造信用浙江。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管理中心,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全面实施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行动计划、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形成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


 

  4、高水平建设100个特色小镇,打造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高端平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5、突出接轨上海,聚焦杭州宁波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现代交通体系、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加强区域协同、山海协作,做强做大杭州湾,加快建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沿杭衢高铁、衢丽温铁路有序拓展,努力建设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大湾区。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海港委、省边防总队、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浙江海事局、省海港集团,相关设区市政府


 

  6、按照主体功能突出、区域协调联动的要求,加快建设杭嘉沪创新大通道、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浙东南海洋经济大通道、浙西南生态旅游大通道。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海港委、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浙江海事局、省海港集团,相关设区市政府


 

  7、进一步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强化创新功能,提升国际化水平,加快建设都市区轨道交通体系,抓好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力争到2022年四大都市区经济总量全省占比达到70%以上,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形成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一体化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推进都市区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设区市政府


 

  8、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耕地、森林、河流、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9、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嘉兴等邻沪地区的桥头堡作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嘉兴市、湖州市政府


 

  10、继续做好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援疆指挥部、省援藏指挥部、省援青指挥部,各设区市政府


 

  11、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除险安居长效机制,基本消除涉及公共安全的城乡危房和地质灾害重大隐患。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安监局、省应急办、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省消防总队、浙江海事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12、积极推进大运河(浙江段)文化带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相关设区市政府


 

  13、全面实施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把强谋划、强执行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建立健全抓落实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把提高行政质量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高质量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政策文件和政府规章,切实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把提高行政效率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关键环节,推动以效能提升为导向的工作流程再造,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平台实现公共数据整合共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遵循,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动各级政府依法施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其他省级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朱从玖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经济优化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力争到2022年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000家。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国税局、浙江证监局


 

  3、积极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出台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政策,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切实精简负面清单,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形成可复制的制度创新经验。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自贸办)、省海港委,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舟山市政府(浙江自贸区管委会)


 

  4、全力争取自由贸易港落地浙江。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法制办、省海港委、省边防总队、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浙江海事局,宁波市、舟山市政府


 

  5、加快建设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海港委、省金融办、省边防总队、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金华市、义乌市政府


 

  6、探索实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区”建设和管理模式。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海港委、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


 

  7、加快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海港委、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杭州市、宁波市政府


 

  8、加快电子世界贸易平台(eWTP)新型贸易中心建设,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战略门户。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市政府


 

  9、积极谋划和推进“一带一路”境外系列站点建设,高质量建成“一带一路”捷克站,促进境内外开放平台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外侨办、省海港委、杭州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义乌市政府


 

  10、深入实施优进优出战略,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名优特产品和服务贸易出口,扩大先进技术装备、重要资源进口,加快培育油品全产业链体系,统筹推进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大力发展本土跨国公司,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省贸促会、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海港集团、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口信用保险浙江分公司


 

  11、加强海外侨团服务管理和涉外风险防范,充分发挥海外浙商、海外侨胞在开放发展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省外侨办、省商务厅、省侨联、省贸促会、省工商联


 

  12、加快建设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着力完善安全防线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数据管理中心、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


 

  四、王双全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完善“平安护航G20”安全保障经验。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法制办


 

  五、高兴夫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和浙江工匠精神,切实保护企业家财产权益、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民营经济跨越发展。


 

  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


 

  2、聚焦数字技术、生物技术等前沿科技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大力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和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做大做强数字经济。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统筹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以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智能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4、制定实施3000个“浙江制造”标准,新增10万台工业机器人,建成300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一批“无人工厂”和“无人车间”,培育一批千亿级企业,推动八大万亿产业、军民融合产业、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军民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


 

  5、基本建成省域1小时交通圈、市域1小时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交通圈。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综交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交通集团,相关设区市政府


 

  6、做强做大宁波舟山港。


 

  责任单位:省海港委,省海洋港口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大力推动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联动发展。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综交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海港委、省边防总队、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浙江海事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8、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省安监局,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六、成岳冲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超常规发展高等教育,力争到2022年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2、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深化医疗卫生、体育健身、食品安全等各领域的改革发展,积极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残联、省红十字会


 

  3、全力筹办杭州亚运会。


 

  责任单位:杭州市政府,省体育局,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政府


 

  4、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


 

  5、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责任单位:省社科院、省社科联


 

  6、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7、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杭州市政府


 

  8、全面实施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不断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七、王文序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充分发挥人才的关键作用、之江实验室的引领作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平台作用、高等院校的支撑作用。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杭州市政府


 

  2、深入实施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倍增计划,力争到2022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万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6万家。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按照全域景区化的目标要求,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海岛、美丽城市、国家公园,力争到2022年全省有万个行政村、千个小城镇、百个县城和城区成为A级景区。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


 

  业局


 

  4、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现高质量就业。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农办、省教育厅、省残联


 

  5、推动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统筹层次,推进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纵向统一,提升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


 

  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护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


 

  八、彭佳学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压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高标准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切实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粮食局


 

  2、统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广“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3、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等工作,大力发展绿色种植、绿色养殖,增加绿色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互联网+”农业,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和乡村旅游公共品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供销社


 

  4、统筹推进农村建设,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有效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高水平建设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


 

  5、坚持把富民惠民放在首位,鼓励农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启动低收入群众增收攻坚战,切实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6、推进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加财产性收入。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7、积极发展远洋渔业。


 

  责任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外侨办、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九、陈伟俊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深入实施“品字标”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到2022年全省“品字标”企业达到2000家。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保监局2、坚持标准引领、制度先行,制定实施浙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标准、城乡垃圾分类处理标准,高标准推进“五水共治”和废气、垃圾处理,着力解决工业臭味扰民问题。力争到2020年,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每立方米35微克,彻底消除劣V类水体,V类水质断面大幅减少。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海事局,各设区市政府


 

  3、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巩固“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成果,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危房治理,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统筹抓好治土、治废等工作,合理布局、统筹推进餐余垃圾、固体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办,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奖惩机制、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建立健全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基础的用能权交易制度。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袁家军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年底前所有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实现“一次办结”,其中80%以上的事项开通网上办理,5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推动更多政府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数据管理中心,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更多行政执法机构合署办公、综合执法。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建设厅、省法制办,省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3、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加强对政府隐性债务的监管,保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总体稳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地税局


 

  4、完善4种主要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省对县(市、区)财政收费制度,每吨提高至4000元。完善生态功能区县市环境年金制度,稳步提高奖励幅度。探索建立省内流域生态奖优惩劣的保护补偿机制,启动实施以单位能耗为基础的用能权交易制度和奖惩政策。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


 

  二、冯飞常务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加快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由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相关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代跑、环评能评安评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年底前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法制办,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扎实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和“16+1”经贸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加快建设“一带一路”捷克站和迪拜站。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宁波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义乌市政府


 

  3、办好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


 

  责任单位: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侨办、团省委,湖州市、德清县政府


 

  4、实施投资新政,全面推进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力争有一大批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产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开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各市、县(市、区)政府


 

  5、高水平编制“多规合一”大湾区规划,开工建设杭州西站,加快规划宁波西站,推动杭州宁波一体化发展和重大生产力优化布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海港委、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省海港集团,相关设区市政府


 

  6、抓好大花园建设,开展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积极打造浙东唐诗之路和钱塘江唐诗之路,加快建设钱江源、天目山、四明山等浙江名山“十大公园”。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相关设区市政府


 

  7、高水平构筑大通道,继续抓好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嘉兴科技城建设,联动推进世界级港口集群打造、“义新欧”班列常态化市场化运行和金甬铁路建设,加快沿海产业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海港委、省海港集团,相关设区市政府


 

  8、编制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建设规划,发挥四大都市区在统筹城乡、统筹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平台作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推进都市区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设区市政府


 

  9、启动实施百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10、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业亩均税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适当减少新增工业用地指标。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经信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11、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以人才、产业、技术、教育、基础设施等领域为重点,建设一批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争取布局一批重大军民融合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省海港委、省国动委综合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12、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系。


 

  责任单位:省国动委综合办、省国防教育办


 

  13、加快大运河(浙江段)文化带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相关设区市政府


 

  14、扎实抓好治危拆违、除险安居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12、2万户,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1000处以上,完成重大隐患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400个以上,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三、朱从玖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认真落实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自主权,积极推进油品全产业链建设。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自贸办),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舟山市政府(浙江自贸区管委会)


 

  2、争创自由贸易港。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法制办、省海港委、省边防总队、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浙江海事局,宁波市、舟山市政府


 

  3、启动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区”整合。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海港委、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


 

  4、深入推进优进优出战略,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贸促会、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口信用保险浙江分公司


 

  5、继续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世界油商大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重大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外侨办、省供销社、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杭州市、宁波市、舟山市政府


 

  6、打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加强不良资产处置和“两链”风险化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力争年底不良贷款率下降到1、5%左右。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


 

  7、加快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启动新兴金融中心建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杭州市政府


 

  四、王双全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百姓安宁。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高兴夫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扩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范围。加快推行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各地新批工业用地的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


 

  2、全力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团省委、省通信管理局,嘉兴市、桐乡市政府


 

  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八大万亿产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6000家,“品字标”企业达到500家。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4、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力度。新增500个“浙江制造”标准,启动100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标准化+”“机器人+”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5、新增200个小微企业园区。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工商局


 

  6、加大绍兴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力度。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绍兴市政府


 

  7、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整治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小散”企业,处置200家“僵尸企业”,淘汰1000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10000家“脏乱差”小作坊小企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金融办


 

  8、加大实体经济降成本力度,进一步削减涉企涉民办事费用,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物流、融资成本,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500亿元。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物价局、省能源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省电力公司


 

  9、启动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加快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建设。启动浙西南景区化高速公路规划。着力打造现代化通景交通体系。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综交办)、省交通集团,相关设区市政府


 

  10、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6000公里,建设服务站、港湾式停靠站3000个。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11、大力发展丝绸、茶叶、青瓷等历史经典产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


 

  12、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构建重点风险隐患防控清单管理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继续大幅下降。


 

  责任单位:省安监局,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六、成岳冲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支持浙江大学等加快“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建设西湖大学,实施重点高校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杭州市政府


 

  2、统筹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3、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十百千”工程建设。建成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4、加快建设农村文化礼堂,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


 

  5、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大力推进良渚古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文物局,杭州市、宁波市政府


 

  6、加快建设之江文化中心,积极打造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杭州市政府


 

  7、实施消除大班额三年专项行动和班额控制专项行动,稳妥实施中考改革,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扩大中高职一体化规模,开展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推进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8、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建设高校和优势特色学科发展。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


 

  9、启动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支持庆元开展农村学前教育补短板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丽水市、庆元县政府


 

  10、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医院、中医、医生“六医”统筹,加快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和医保体系,对全省0—3岁儿童开展早期识别发育风险和发育异常筛查。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残联


 

  11、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办好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湖州市政府


 

  七、王文序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制定出台加快之江实验室建设政策意见,积极推进之江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建设若干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重大科学装置。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杭州市政府


 

  2、加快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


 

  责任单位:杭州市政府,省科技厅,省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3、全面实施人才新政,积极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业创新生态系统,力争引进100个“国千”“省千”创业创新团队。


 

  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


 

  4、加快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认真做好创业服务工作,改革就业培训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8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和3、5%以内。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农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残联、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5、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力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6、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益慈善事业、优抚安置制度。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残联、省红十字会


 

  7、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团省委


 

  8、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发展残疾人事业。


 

  责任单位:省残联、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


 

  9、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和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浙江保监局


 

  八、彭佳学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巩固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成果,努力解决因病致贫问题。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力争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残联


 

  2、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建好一批粮食高产示范区,新增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建设一批田园综合体,打造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培育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


 

  3、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梯次推进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新增2000个以上A级景区村庄。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


 

  4、统筹推进乡村治理,打造2000个“三治”结合的善治示范村。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消除10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委组织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6、完善河长制,实施湖长制,探索湾(滩)长制。


 

  责任单位:省治水办、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7、加强防汛防台、森林消防等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人防办、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省消防总队、浙江海事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九、陈伟俊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统筹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涉企证照由工商部门通办。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2、制定实施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标准,启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完成100个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质监局


 

  3、制定实施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启动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


 

  4、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完成100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启动100个重点污染地块和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海事局


 

  5、实施小微企业质效提升和商品交易市场转型提升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6、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支持湖州、衢州、丽水等市打造践行“两山”理念示范区。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湖州市、衢州市、丽水市政府


 

  7、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让群众吃得放心。


 

  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8、更加注重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购房行为,纾缓热点城市住房市场潜在的价格上涨压力。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高租赁住房供地比例。开工建设棚改安置住房29、2万套、建成19、5万套。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物价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建设300家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2、整合资源改造提升1500个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打造500家名特优食品作坊。


 

  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海洋与渔业局


 

  3、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监局


 

  二、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新建、改扩建200所幼儿园,撤并一批薄弱幼儿园,全面整治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妇联三、深入实施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推进轨道交通建设500公里,新增停车位10万个,5000辆公交车增设移动支付功能,新建绿道1000公里。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治堵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加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1、建设3个省级全民健身中心和30个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建设100个游泳池和100个足球场。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2、建设120个中小学笼式足球场。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3、建成20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建设厅


 

  4、实施1100个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五、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在20个县(市、区)启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设区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分别达到80%、50%以上,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办,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省“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建成300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50%以上的城乡社区。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新增屋顶光伏发电新增屋顶光伏装机100万千瓦,其中家庭屋顶光伏15万户、装机容量30万千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八、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


 

  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万家以上,广泛推行企业无理由退货承诺,全省1万家企业主动作出高于或优于法律规定的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邮政管理局


 

  九、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新增农村文化礼堂3000个。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


 

  十、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农村厕所改造50000座,新建、改扩建景区厕所2000座。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办、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旅游局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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