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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18-91343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18-12-06 15:54:14

文号:青政办发〔2018〕100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18/12/6/art_1229428207_1956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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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2018年11月23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行和可行性。

党的十九大着眼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部署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点任务,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2016年以来,省、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作为健康浙江、健康丽水建设的重要指标。长期以来,中医药以其“简、便、廉、验”的特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发展中医药事业也成为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后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效益的有效举措。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县共有二级甲等中医院1家,市级基层示范中医馆5家(在创2家)、基层中医馆13家(在创4家),10个基层中医服务特色科室;2019年,我县将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为加快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特制定《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既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践行“以健康为中心”和“中西医并重”的发展理念;以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创新、合力共推的发展建设要求,切实将中医药事业优先发展战略融入侨乡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之中。同时,基于青田县现实基础条件及优势,确定工作重点任务,谋划针对性的解决思路与途径,制定了对策与措施。

《实施意见》的正文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到2021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全县重点建设好1所中医特色优势明显、管理规范的中医医院,力争建好1家以上省级中医药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中医“预防保健”和“治未病”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具体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发展中医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加快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等八大方面工作,提出了18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加强行业监管、加强舆论引导等6方面内容。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适用范围

全县。

六、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答: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8年11月23日,施行日期是2018年11月23日。
10092.html

附件:青政办发〔2018〕100号(纸质).doc

解读机关 

县卫生健康局

0578-65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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