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阀门产业振兴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3)》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8年5月,省政府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21号)。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随后、浙江省、丽水市分别出台相应行动计划。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严禁新增铸造项目。
自2014年我县开展阀门行业整治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加快我县阀门产业改造提升步伐,根据县主要领导的要求,县经信局根据青委发〔2018〕31号、青政办发〔2017〕73号等文件基础上,起草拟定了该《行动方案》。
起草过程中,认真贯彻省市有关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文件要求,结合县里《关于振兴中部生态工业经济的实施意见》,同时针对阀门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结合人大、政协等前期调研成果,最终形成本《行动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及修改事实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八个部分,具体如下:
1、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核电阀门产业这一发展方向,以“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开放协作”为发展路径,力促阀门产业迈向中高端。
2、第二部分:“目标任务”。该部分包括扩大产业规模、优化组织形态、强化创新能力、提升融合水平和巩固绿色发展等五大发展目标,实现将中部打造成国内知名阀门生产基地和高端制造业集聚区的目标,整体产业规模力争实现“百家企业百亿产值”目标。
3、第三部分:发展路径。该部分包括发展路径和重点领域两方面内容。发展路径方面:一是坚持示范引领,二是坚持创新发展,三是坚持开放协作;重点领域方面:大力推动阀门产业向智能化、品牌化、标准化等方向发展,具体包括核电阀门、阀门铸件、成套阀门等三个产品领域。
4、第四部分:工作举措。该部分包括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品牌标准强化工程、实施信息技术改造工程、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平台招商提升工程和实施绿色发展引领行动等6个方面的措施。
5、第五部分:政策保障。落实“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求,根据青委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该部分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现有阀门规上企业按规定备案的“零土地”技改项目(含机器换人),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设备投资额15%的补助,项目补助限额按照青委发〔2018〕31号文件规定执行。当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和税收增速均高于10%的阀门企业和亩均税收30万元(含)以上的阀门企业,同等享受县“凤凰行动”拟上市培育企业服务政策。
二是强化政策倒逼机制。当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低于10%的阀门规上企业,原则上不享受当年度县里各项财政奖励,其中,亩均税收50万元(含)以上、税收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和参与到省核电阀门产业技术联盟的阀门企业,且当年度税收仍保持增长的除外。项目验收投产后,对亩均税收低于10万元和亩均税收低于协议约定税收要求的阀门企业,不享受当年度县里各项财政奖励。落实阀门行业整治有关要求,自2018年起3年内,原则上要求在产企业要成功达到规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三是完善扶工服务体系。该部分提出要建立阀门VIP企业服务机制,县领导和涉工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联系,VIP企业包括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税收总额500万以上、综合评价A类的阀门企业、参与到省核电阀门产业技术联盟的阀门企业和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阀门项目。青田县企业VIP服务机制详见附件1。
四是创新政治引导途径。贯彻上级有关支持民营经济的精神,鼓励阀门行业优秀企业家参与县里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业管理,对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和产值超亿元阀门企业,依法依规优先推荐参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选。
6、第六部分:组织实施。该部分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动态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等三方面内容。
7、第七部分:其他。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本方案中阀门企业包括铸、锻件企业及其他阀门配套企业;全县范围内其他行业的VIP企业评选标准参照阀门行业执行。
8、《行动方案》包括3个附件:一是《青田县VIP企业精准服务清单》;二是《《青田县阀门产业振兴发展行动方案主要目标分解表》,目标分解表对应第二部分各项目标任务;三是《青田县阀门产业振兴发展行动方案主要项目清单表》。
三、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1、对现有阀门规上企业按规定备案的“零土地”技改项目(含机器换人),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设备投资额15%的补助,项目补助限额按照青委发〔2018〕31号文件规定执行。当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和税收增速均高于10%的阀门企业和亩均税收30万元(含)以上的阀门企业,同等享受县“凤凰行动”拟上市培育企业服务政策。
2、建立阀门VIP企业服务机制,县领导和涉工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联系,VIP企业包括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税收总额500万以上、综合评价A类的阀门企业、参与到省核电阀门产业技术联盟的阀门企业和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阀门项目。青田县企业VIP服务机制详见附件1。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解读机关
县经济商务局 | 0578--6834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