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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詹秀华、詹丽华]
索引号: 002652539/2018-106679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18-12-18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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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詹秀华、詹丽华鹤城街道工业园区A-1幢工业用地临时改变用途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詹秀华、詹丽华



宗地位置



鹤城街道工业园区A-1幢工业用地临时改变用途



土地面积



用地面积3071.89平方米,建筑面积11884.77平方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临时改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1330.24平方米,其他商服用地458.32平方米,管理咨询用房1283.33平方米(时间年)



出让价格



土地收益金147066





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12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二楼国土窗口


联系人:陈方 电话:0578-6095255


2、公示时间为20181218日至20181228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201812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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