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降低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价服〔2018〕10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降低青田县石门洞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石门飞瀑景区门票价格由原来的60元/人.次降为50元/人.次;伯温怀古景区门票价格、陈诚故居景区门票价格分别由原30元/人.次降为20元/人.次,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景区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儿童、未成年人、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实行优惠票价。
三、景区经营企业可结合自身特点自行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向社会发布公告,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但对旅行社等团购、网络订票的散客门票的优惠幅度不得超过景区门票销售价格的20%。
四、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应向自愿购买保险的游客设立单独收费窗口。
五、景区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在
景区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旅游者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 月 日
抄送:省物价局,市发改委,县府办,财政局,旅委,审计局,总工会,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