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伯温中学:
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和《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的规定,经成本调查,现将学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小学、初中学费标准(基准价)为8000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基准价)为800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
二、学校应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上述收费标准自学校2019年搬入新校区起执行。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