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青田县伯温中学因2019年要整体搬入新校区,2018年1月份提出要求调整收费的申请。2018年8月经过成本调查,县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文《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调整伯温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2018〕60号。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主要调整青田县伯温中学收费标准。
三、文件依据
《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青田县伯温中学。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小学、初中学费标准(基准价)为8000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基准价)为800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
二、学校应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执行时间为伯温中学2019年搬入新校区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