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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28/2017-05732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1-12 09: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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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2017年7月3日全省消防安全紧急会议,及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徐加爱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专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的总体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的总体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防控优先”理念,重点针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等领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地毯式安全检查,绝不允许有盲区。按照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结合2017年7月3日全省消防安全紧急会议和夏季消防检查的总要求,深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摸清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各乡镇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二)重点内容:是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培训、会议等活动档案资料;是否保证疏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养老院是否设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与其他部分之间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是否采取明火取暖、超负荷用电、拉接临时电线、使用非医疗电热器具;是否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品;养老院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是否对老年人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情况;消防通道畅通等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排查整治工作,对查出火灾隐患,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和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对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关停隐患所在场所;对已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

(二)加大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大检查。严格落实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遏制消防违法行为;并会同民政和消防部门督促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加强机构员工消防培训,确保达到“三懂三会”要求。(注:四个能力:检查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三懂: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器材的使用、懂逃生和自救的能力。三会: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确保养老机构消防隐患不反弹。通过大排查整治活动,乡镇(街道)和县民政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养老机构消防隐患切实得到控制和消除,确保养老机构健康、安全、和谐、稳定的运转。

五、工作步骤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从7月份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25日)。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落实。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31日前)。县公安消防部门将联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的养老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巩固深化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逐级压实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加强指导,及时督查。我局和消防部门将对重点乡镇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工作,督促做好消防安全隐患预防、排查、整改工作。对各地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据上级部门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监管,健全机制。根据“行业监管,属地主管”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等工作,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设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栏、专题,宣传工作任务,报道工作动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曝光,对先进典型给予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集中宣传防火常识、用火、用电、用气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附件: 1、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登记表

2、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3、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承诺书 

青田县民政局

2017年7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