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17年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已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十件实事”,为加快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度,经研究,决定预拨80万元作为今年新建的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启动资金(每个点2万元),其余部分建设补助资金在验收后再次下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马上启动今年避灾安置场所工作,根据市局有关精神,要求有建设任务的乡镇或街道每周上报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度。
二、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完善避灾安置场所的标识牌、指示牌及制度牌等有关配套设施和应急物资采购的补助。请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新建避灾安置场所预拨补助资金分配表
青田县民政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