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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仁宫乡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2653793/2017-30287 发布机构: 仁宫乡 发布时间: 2017-09-25 16: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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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田县仁宫乡政府(本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决议和命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2.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切实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救济救助、移民等工作。

4.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安全生产、环境与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殡葬管理、文化市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安全、规划与建设、城乡环境卫生、乡村道路、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完善对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落实工作制度、村规民约;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土地、合同等档案的统一集中管理;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

6.加强乡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7.依法保障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仁宫乡人民政府只有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仁宫乡政府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属一级决算单位(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二、青田县仁宫乡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青田县仁宫乡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青田县仁宫乡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703.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3.09万元,占总收入75.8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4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4万元),占总收入63.9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83.62万元,占总收入 11.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170万元,占总收入24.18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田县仁宫乡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678.4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11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71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 万元、农林水支出45.2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5.89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4.12 万元,项目支出38.41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8.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万元,其他各类支出78.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青田县仁宫乡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446.6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 %,主要是因为办公楼装修。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17万元,占56.0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0.7万元,占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2.7万元,占11.7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65.71万元,占14.66%。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5.2万元,占10.09%。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6万元,占5.0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6年年初预算为249.77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40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公楼装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0.7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年初预算为52.7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6年年初预算为65.71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6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2016年年初预算为45.2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2016年年初预算为22.6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仁宫乡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20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劳务费、福利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4万元,2016年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4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单位来我单位进行重大调研、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其他外来单位来单位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天然气管道、湖边至巨浦公路政策处理工作人员餐费增加。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20批次,720人次,共 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宫乡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1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8.35万元,增长48.95%,主要原因是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采购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宫乡政府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仁宫乡政府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仁宫乡政府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共青团中央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救助站)(项):指民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活动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实行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是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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