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油竹街道公务用车派遣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辖区各部门、街道各职能科室:
现将《油竹街道公务用车派遣和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青田县油竹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8日
油竹街道公务用车派遣和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
为保障油竹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合理利用车辆资源,加强领导干部因公用车的管理,规范派车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根据县公车改革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执行机要应急调研用车和公务用车租车范围如下:
1.县(处)级领导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
2.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紧急任务。
3.因时间或公共交通条件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组织的重要会议或县领导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
4.参加外事、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接待本行政区域外组织的来本行政区域重要公务活动。
5.跨部门联合督查、检查、考核等集体公务出行。
6.到交通不便的偏远乡、村或项目工地开展工作。
7.科级领导带队的集体基层调研、专项检查等公务出行。
8.单位统一组织的全体或10人以上集体教育活动。
9.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以及干部职工因伤因病紧急送医等。
10.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三、工作流程
经办人申请。公务用车须提前填写公用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四、管理要求
1、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党政办统一调度使用,党政办要时刻掌握车辆动态。
2、严禁机关干部私自乱指派、租用车。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依照公车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规定出车出现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政府一律不予报销有关费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驾驶员不得驾驶公车上下班。
4、驾驶员不得将公车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出车。
5、为方便工作需要,车辆在夜间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一律停放在街道大院内。公车因特殊情况出车且无法返回的,就近停放在公务用车指定停放区域内。
6、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做到不带“病”上路,不疲劳驾车。
7、驾驶员不得无故拒绝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
8、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监督、解释。
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