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发〔2015〕16号)、《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丽水市及所辖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6〕100号),设立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21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目录实施,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以县政府公布的划转目录为准。原青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行使的职权继续实施。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或专项行政执法活动。
(四)负责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负责建立与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负责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结合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五个职能科室:
(一)政治处。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教育培训、内部考勤和考核评比;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统战、群团、综治、精神文明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息化、档案管理、网络问政等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文稿;负责文件的收发、批办、传阅;负责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督办重要会议决定、决议及其他重要工作。负责牵头做好“两代表一委员”建议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
(三)法规科。负责综合行政处罚职责的法规适用、界定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负责制定全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证件的管理;负责全局的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法律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组织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全局的执法数据统计和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信访接待、信访调处等工作;负责信访信件、来人反映、“12345”平台转办等受理登记、分类交办、信访督办、跟踪落实及相关考核工作。
(四)综合业务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负责执法中队在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陆域渔政、人防(民防)、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水行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教育、商务、旅游、安全生产、林政、价格、体育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对接、监督检查和相关统计上报;负责联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上述领域重大、复杂或跨区域案件的行政处罚相关工作;负责处置执法活动中的突发事件;负责本局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
(五)后勤保障科。负责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工资管理(工资晋级)、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基建房产、执法装备、办公设备、执法用车调配管理和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其他固定资产的配置、维护及日常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6名、参公编制100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处主任1名。
四、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
(一)派出机构
按乡镇(街道)区域设置派出机构10个,名称统一为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以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依法行使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职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人事管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其负责人的任免应征得派驻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同意,并征求相关乡镇党委意见;业务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日常管理和考核等由乡镇(街道)负责。
(二)下属事业单位
青田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挂青田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青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青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表:编制分配明细表
附表: 编制分配明细表
机构名称 | 工作范围 | 编制分配 | 其他 | |
局机关 | 1、政治处 2、办公室 3、法规科 4、综合业务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 5、后勤保障科 | 20 | 含局领导职数 股级职数8 | |
派出机构 | 1、鹤城中队 | 鹤城街道 石溪乡 | 20 2 | 股级职数5 |
2、瓯南中队 | 瓯南街道 章旦乡 阜山乡 仁宫乡 | 9 2 2 2 | 股级职数4 | |
3、油竹中队 | 油竹街道 | 10 | 股级职数4 | |
4、温溪中队 | 温溪镇 贵岙乡 小舟山乡 吴坑乡 | 16 2 1 1 | 股级职数5 | |
5、船寮中队 | 船寮镇 海口镇 高市乡 海溪乡 | 6 3 2 1 | 股级职数4 | |
6、北山中队 | 北山镇 巨浦乡 万阜乡 | 6 1 1 | 股级职数3 工作与千峡湖管理处6名执法编制结合 | |
7、山口中队 | 山口镇 方山乡 仁庄镇 汤垟乡 | 4 1 2 1 | 股级职数3 | |
8、东源中队 | 东源镇 万山乡 黄垟乡 | 4 1 2 | 股级职数2 | |
9、高湖中队 | 高湖镇 季宅乡 | 3 2 | 股级职数2 | |
10、腊口中队 | 腊口镇 章村乡 舒桥乡 祯埠乡 祯旺乡 | 4 1 1 1 1 | 股级职数3 | |
下属事业 | 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牌子) | 5 | 股级职数2 | |
合计 | 140 | 股级职数45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