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对县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障工作专项民主评议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2-24 10:53:17     文章来源: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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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协常委会工作部署,8月上旬,县政协组织评议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5年以来的的社会保障(以下简称社保)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评议期间,评议组听取了县人力社保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汇报,视察了社保局,深入温溪镇、仁宫乡、鹤城街道等,广泛听取乡镇(街道)、企业代表、村(居)民代表对社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多次对评议意见进行了协商。

评议组认为,县社保局坚持“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理念,努力构建多层次的社保体系,推进社保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总体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尽管我县社保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但评议组对社保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

现将评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保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社保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社保政策不断完善。出台了《青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并轨。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并轨。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初步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大社保服务体系。

二是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2015年至20166月,全县各类保险的参保人数新增17789人,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86万人和34.71万人,推进社会保险逐步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迈进。

三是参保人员待遇不断提高。努力提高两项“养老金”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月人均增资分别达到373元和20元,惠及8.1万人。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新增15种大病保险报销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城居医保转外就医的自理比例分别从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的30%35%40%,降为10%15%25%,大大减轻了大病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二)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一是严防养老保险基金流失。严格生存认证,建立了每年生存认证管理的长效机制,暂停发放未经认证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2167人,避免养老金被虚领、多领。加大追偿力度,加强稽查,追缴了发现的被征地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人员死亡或者疑似重复享受的资金168万元。

二是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联合财政、审计、卫生等多家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监管、运营;改进支付方式,对公立医院采用总额控制,推进单病种核算等,民营医院实行按床日结算,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巡查审核,2015年度两家公立医院和康宁医院超额部分共扣款达130万余,查处不合理医疗费用近80万,查实骗保2例,追回费用4万余,查出第三方责任不符合报销条件的34起,涉及金额达23万元余,扣除定点药店违规费用6万元余。

三是努力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以“委托-借款”、财政暂时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等方式运作,增加了基金收益,2015-2016预计为社保基金增值1756.7万元将社保基金借用给县政府用于置换政府性存量债务,降低贷款利率,为政府节省支出约800/年。20166月社保基金总结余约21亿元。

(三)改进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推出多种便民措施。针对外地、海外的老人,推出网络、信件、使馆协助认证等特色的服务,快速准确地完成生存认证;开展“社保卡送上门”方便群众领卡;实现“城居医保全省一卡通”;与民政、总工会等多个平台的数据共享、业务互通,实时刷卡结算;推行社保卡代扣代缴、银行专户存缴、支付宝缴费等方式,实现缴费不出户;职工医保个人帐户家庭共济政策等,为群众提供更为人性化更加便捷的社保服务。

二是推进社保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社保缴费、政策咨询等渠道。开通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打造支付宝服务窗“丽水掌上社保”,开设了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等服务群众的新窗口。

三是延伸服务网络。搭建县社保办事大厅、乡镇(街道)社保服务站、村(社区)社保服务三级联动服务平台,配备专职人员,实现社保经办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社保基金存在较大支付风险

一是社保基金征收和扩面难度增大。社保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碎片化明显。险种多,社保费率偏高,五大险种总费率达工资32%左右;多轨制,如养老保险就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各种保险基金不能统筹;统筹层次低,社保政策省级或市级统筹,基金县级统筹,县级自主调控手段缺乏;部分险种难以发挥效益,如失业保险年征收达千万,一般支出不足十万,总结余达1.4亿;社会大环境影响。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效益下降,加上宣传发动广度深度不够,相当部分业主和员工,对具体的社保政策有许多模糊认识、疑虑和误解。以上多种原因都不同程度影响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增加了社保基金征收和扩面的难度。目前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仅为33%,对象基本是企业的中层干部和技术骨干,而且大部分企业仅按省最低缴费标准缴纳,难以做大基金盘子。

二是养老保险刚性支出增加。随着人口老龄化,享受人群不断扩大。特别是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以后,享受退休待遇人数急剧增加。截止20166月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49366人,退休人员达31212人,赡养率为63.2%。企业养老基金按照目前筹资水平和支出情况(1:2.5-3),只有18个月的支付能力(20167月起),存在巨大支付风险。

(二)医保基金常态监管和杠杠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一是医疗费用自然增长不可避免。生活水平提高,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增加,新技术、药品应用,医保政策刺激医疗消费等,必然导致医疗费用增加。

二是医药机构的盈利冲动不可避免。公立医疗机构为自身生存发展,必须获取利润,存在多检查和用药等过度医疗行为。民营医疗机构的资本逐利本性,不执行药品零利润政策,情况更加突出,甚至出现“骗保”行为;零售药店存在冒名购药、串换药等现象。从社保基金获取最大收益成为医药机构的必然选择。

三是医保制度的杠杠作用没有发挥。参保人员“长期住院”、“异地就医”的等倾向明显,造成不必要的的浪费。目前仅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住院时间超过半年的“住院病人”就达80余人,最长的达近8年,医院成为养老院,无谓消耗了宝贵的医疗资源。20132015年职工医保人员县外就诊人次基本占20%左右,消耗费用高于40%2014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县外就诊人次分别是1.2%15.3%,但是消耗费用却高达31.9%50%

四是监管工作被动滞后。社保部门由于人员力量、技术手段和经费保障等多方面的原因,难以对医药机构实现常态化的实时监管和主动监管。如社保稽核人员仅2人,医学专业1人,2015年外伤及投诉调查达2758人次,疲于应付。

(三)历史遗留和政策调整产生的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一是老农保遗留问题大。1995年民政部门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社保管理后, 2009年实施浙江省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实行并轨,由于新旧政策存在巨大差异,原参保人员难以接受,我县只有少数人(约1/8)领取补偿或者转报,绝大部分至今没有解决。

二是被征地农民转保形成新问题。201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以后,待遇从原来平均200/月提高到1400/月,极大提高了被征地农民参保意愿。原政策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地方为完成任务对参保人员身份认定不严,加上新政策人员核定办法限制等原因,导致部分被征地农民无法参保,部分非征地农民通过变通方式参保的情况出现。

三是其他问题。2011年下半年,省里三个养老保障政策性文件下发后,当年被精简的退职人员和民办代课教师符合条件,由于时间太久,档案资料缺失,部分人员因身份难以确认无法办理养老保险。

以上问题均导致部分利益受损人员的不断上访,给社会稳定带来压力。

(四)服务能力不能适应新要求

一是自身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保工作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政策调整频繁,专业要求高,部分职工的工作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人员相对不足,专业人才如医学人员更加缺乏,监管陷于被动应付;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缺乏针对性,参保对象对社保政策知晓度不高,还有许多模糊认识、疑虑和误解,影响参保积极性,全社会关注重视社保工作的氛围尚未形成;群众对社保卡用途了解和信任度不够,影响社保卡代缴等业务开展;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如对被征地农民和企业参保只核定指标,对具体指导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操作问题不够。

二是信息共享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政策等多种原因,部门间信息共享未能完全实现,如与公安部门的身份、死亡等信息无法共享,增加基层工作量,难以及时终止死亡人员养老金发放。社保卡实行指纹认证,认证机构目前设在社保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长期在外地和国外居住人员领证困难。

三、意见和建议

社保部门的工作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切实履行部门职能,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改进服务,切实发挥好社保工作社会“稳定器”、经济运行“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

根据本次评议情况,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扩大总量,最大程度降低社保基金风险

解决社保基金存在的支付风险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妥善解决基金风险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对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挖掘潜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我县依然是欠发达地区,财政投入潜力有限,要主动向省厅争取更多调剂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多渠道实现基金增值最大化,在政策允许情况下,进一步探索研究基金增值的方式方法。应收尽收,应收不漏,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征缴力度,借助社保全国流转政策的实施,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有序推进扩面工作,努力实现社保基金的增量,做大基金盘子。

二是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把宣传作为最基础的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根据不同参保对象、参保要求,针对性的把政策讲深、讲透,纠正模糊认识,消除疑虑和误解,争取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注重面上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社保工作的浓厚氛围,以推动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大县财政投入。加快开展调研,科学评估社保全国流转后带来的影响。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社保的投入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统筹协调,实现对社保基金运行的全方位监管

一是加强社保监管队伍建设。县政府要大力支持稽核审核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医学和计算机专业人才,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社保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技术提升,强化社保基金运行的全方位实时监管,切实有效扭转目前存在的监管滞后的被动局面。

二是整合力量,形成联动监管的长效机制。社保基金的监管,离不开各部门的协力与配合,如卫生、财政、审计、纪检、工商、公安、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很有必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联动监管的长效机制和具体措施。推进信息共享,整合执法力量,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力度和密度,严厉打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遏制基金的“跑、冒、滴、漏”现象。

三是发挥好医保政策的导向作用。主动协调卫生、财政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医保政策,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解决“长期住院”问题;引导病人就近就医、合理治疗,遏制“异地就医”不断增加的势头。

(三)因地制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消化矛盾

遗留问题的解决不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更关乎政府的声誉诚信,“拖”不是根本办法,必须尽快加以解决。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县政府的参谋,深入研究政策提出对策。“老农保”要以政策规定为基础,在进一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应对措施。研究总结基层在被征地农民保险等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解决办法,必要时形成指导性意见,协助基层做好工作落实。

(四)强能力,不断提升社保工作服务水平。

以现有人员的能力提升为根本,多途径、多方式让“外行成内行”、“内行成专家”,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共同研究分析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主动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工作的落实。开拓创新,积极研究探索引入商业保险等社会资本参与社保的新方式方法,不断丰富社保工作渠道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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