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祯埠乡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现将《祯埠乡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017年3月15日
祯埠乡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全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根据《青田县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祯埠乡决定于2017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的工作原则,以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以“一部二区三边”(城乡结合部,种养殖集中区、进口食品专营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实工作举措,追根溯源,深化隐患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助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建设“两美祯埠”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主要措施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按照“网格排、公众举、技术抽、部门商、挂牌整、联合打、机制防、群众评”的工作举措,有效管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具体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充分依托基层站所和基层责任网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网格梳理相结合的融合式大排查、大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2、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增强抽检针对性。
3、进行一次主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社会监督宣传,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4、实施一次联合行动。相关部门对“一部二区三边”(城乡结合部,种养殖集中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5、整治一批重点隐患。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用林产品种植环节、初级水产品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市、保健食品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环节、餐饮具集中消毒环节研判确定1-2个“排雷清单”,实施综合治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一批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行动结束后,以乡为单位公布“排雷清单”整治成果。
6、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加大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密切行刑衔接,部门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行动结束后,以乡为单位选择2-3个左右典型案例并及时予以公布。
7、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固化提升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8、组织一次群众评议。行动结束后,面向社会公布“百日攻坚”行动成效,通过调查问卷、网络打分等形式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加强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监管,全面梳理排查食品各环节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针对性抽检,找准症结确立“排雷清单”,对症下药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有效管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一)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以蔬菜生产基地、食用菌种植基地和畜禽养殖基地为重点,加大农药市场整顿力度,规范农药、兽药、饲料等种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力度,重点解决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毒死蜱、三唑磷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兽药、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违法使用禁用兽药、人用药等违法行为。
(二)食用林产品种植环节。以竹笋主产区为重点,加强肥料、农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管和检查,严格规范竹笋生产中肥料、农药使用行为。重点解决在竹笋生产中使用克百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和滴滴涕等禁限用农药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三)初级水产品养殖环节。以“田鱼”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一鱼、三药)为重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和违规超剂量滥用添加济(保鲜剂等)的行为。
(四)食品生产环节。以蜂密为重点,重点排查生产企业或个人是否存在掺杂掺假的行为。
(五)食品流通环节。以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明虾、甲鱼、石蛙、鲤鱼等为主要品种。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实现来源可溯、违禁可检、隐患可排、风险可控、问题可究。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检测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严厉打击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添加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法行为。
开展 “杀白”家禽市场准入情况整治,对超市、农贸市场、禽产品专卖店等杀白禽经营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督促建立杀白禽凭“一证两标”上市制度。依法查处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杀白禽”行为。
(六)餐饮服务环节。以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面店、麻辣烫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的突击检查。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防“废弃油脂”、“口水油”等“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以火锅底料、调味料、面条汤料等为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罂粟壳等违法行为。
(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治理。加强对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义诊活动、基地(企业)旅游参观、体验等方式从事保健食品宣传和销售的排查整治,规范活动举办场所管理,强化对经营主体资格、产品合法性、宣传内容、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此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建立会议营销监管信息联动曝光工作制度。开展保健食品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和社会监督,有效打击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
(八)县外调入肉牛质量安全。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等肉品经营环节的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证制度,强化牛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抽检。有效防控输入性“瘦肉精”阳性牛肉流向市场。
(九)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以“一部二区三边”等场所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禁用农药与兽药、食品非法添加物等方面的化学污染、食品微生物的监测,强化信息收集,信息共享,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力争做到主动发现、事前干预,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四、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中旬)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确保责任到人、靶向精准、措施落地。
(二)全面排摸阶段(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充分发挥广大执法人员及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日-5月31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对掌握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和定点排雷,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打反复、反复打,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0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排雷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避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同时对“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排雷清单”整治成果、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乡长季子扬为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程晓益、腊口市场监管所所长叶建伟为副组长,乡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食安办,程晓益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乡统一部署和要求,把“百日攻坚”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和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范围等,紧紧围绕 “八个一”的要求,要充分发挥村居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分片包干,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二)密切配合,完善协作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 ,通过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对风险点和突出问题的整治。要加大与公、检、法等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或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指导监管部门做好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工作。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县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
(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积极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强化社会共治。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普知识,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动态情况,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评议。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导“百日攻坚”成效、进展和典型经验,同时有针对性地曝光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
(五)及时总结,规范信息报送。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指定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分阶段向乡食安办报送“百日攻坚”信息,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
附件:1、祯埠乡“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
2、祯埠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整治情况表
3、祯埠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报表
抄送:县市场监管局。
祯埠乡党政办 2017年3月15日印
附件1
祯埠乡“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隐患名称(品种) | 隐患概述 | 可能影响范围 | 整治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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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可能影响范围”请填写行业范围及区域范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祯埠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
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隐患名称 (品种) | 隐患概述 | 整治责任 部门 | 整治措施 | 完成情况 (是/否) | 整治效果 (优/良/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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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祯埠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 (累计)数 量 | |
网格作用发挥情况 | 参与隐患排查的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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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上报的隐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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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行动通告张贴发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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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测情况 | 抽检品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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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批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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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批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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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的重点区域或场所 | 出动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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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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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林产品基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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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水产品养殖基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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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品种生产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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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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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批发市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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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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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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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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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打击情况 | 组织联合执法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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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行为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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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关停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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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行政立案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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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通报线索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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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移送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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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移送公安部门后刑事立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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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自行刑事立案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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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 受理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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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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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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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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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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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