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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祯埠乡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378/2017-88388 发布机构: 祯埠镇 发布时间: 2017-11-27 19:23:17

关于印发《祯埠乡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现将《祯埠乡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017年3月15日

 

 

 

 

 

 

 

祯埠乡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全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根据《青田县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祯埠乡决定于2017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的工作原则,以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以“一部二区三边”(城乡结合部,种养殖集中区、进口食品专营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实工作举措,追根溯源,深化隐患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助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建设“两美祯埠”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主要措施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按照“网格排、公众举、技术抽、部门商、挂牌整、联合打、机制防、群众评”的工作举措,有效管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具体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充分依托基层站所和基层责任网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网格梳理相结合的融合式大排查、大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2、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增强抽检针对性。

3、进行一次主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社会监督宣传,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4、实施一次联合行动。相关部门对“一部二区三边”(城乡结合部,种养殖集中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5、整治一批重点隐患。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用林产品种植环节、初级水产品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市、保健食品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环节、餐饮具集中消毒环节研判确定1-2个“排雷清单”,实施综合治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一批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行动结束后,以乡为单位公布“排雷清单”整治成果。

6、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加大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密切行刑衔接,部门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行动结束后,以乡为单位选择2-3个左右典型案例并及时予以公布。

7、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固化提升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8、组织一次群众评议。行动结束后,面向社会公布“百日攻坚”行动成效,通过调查问卷、网络打分等形式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加强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监管,全面梳理排查食品各环节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针对性抽检,找准症结确立“排雷清单”,对症下药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有效管控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一)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以蔬菜生产基地、食用菌种植基地和畜禽养殖基地为重点,加大农药市场整顿力度,规范农药、兽药、饲料等种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力度,重点解决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毒死蜱、三唑磷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兽药、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违法使用禁用兽药、人用药等违法行为。

(二)食用林产品种植环节。以竹笋主产区为重点,加强肥料、农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管和检查,严格规范竹笋生产中肥料、农药使用行为。重点解决在竹笋生产中使用克百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和滴滴涕等禁限用农药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三)初级水产品养殖环节。以“田鱼”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一鱼、三药)为重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和违规超剂量滥用添加济(保鲜剂等)的行为。

(四)食品生产环节。以蜂密为重点,重点排查生产企业或个人是否存在掺杂掺假的行为。

(五)食品流通环节。以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明虾、甲鱼、石蛙、鲤鱼等为主要品种。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实现来源可溯、违禁可检、隐患可排、风险可控、问题可究。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检测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严厉打击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添加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法行为。

开展 “杀白”家禽市场准入情况整治,对超市、农贸市场、禽产品专卖店等杀白禽经营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督促建立杀白禽凭“一证两标”上市制度。依法查处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杀白禽”行为。

(六)餐饮服务环节。以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面店、麻辣烫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的突击检查。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防“废弃油脂”、“口水油”等“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以火锅底料、调味料、面条汤料等为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罂粟壳等违法行为。

(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治理。加强对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义诊活动、基地(企业)旅游参观、体验等方式从事保健食品宣传和销售的排查整治,规范活动举办场所管理,强化对经营主体资格、产品合法性、宣传内容、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此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建立会议营销监管信息联动曝光工作制度。开展保健食品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和社会监督,有效打击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

(八)县外调入肉牛质量安全。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等肉品经营环节的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证制度,强化牛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抽检。有效防控输入性“瘦肉精”阳性牛肉流向市场。

(九)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以“一部二区三边”等场所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禁用农药与兽药、食品非法添加物等方面的化学污染、食品微生物的监测,强化信息收集,信息共享,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力争做到主动发现、事前干预,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四、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中旬)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确保责任到人、靶向精准、措施落地。

(二)全面排摸阶段(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充分发挥广大执法人员及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日-5月31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对掌握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和定点排雷,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打反复、反复打,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0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排雷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避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同时对“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排雷清单”整治成果、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乡长季子扬为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程晓益、腊口市场监管所所长叶建伟为副组长,乡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食安办,程晓益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乡统一部署和要求,把“百日攻坚”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和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范围等,紧紧围绕 “八个一”的要求,要充分发挥村居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分片包干,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二)密切配合,完善协作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 ,通过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对风险点和突出问题的整治。要加大与公、检、法等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或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指导监管部门做好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工作。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县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

(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积极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强化社会共治。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普知识,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动态情况,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评议。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导“百日攻坚”成效、进展和典型经验,同时有针对性地曝光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

(五)及时总结,规范信息报送。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指定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分阶段向乡食安办报送“百日攻坚”信息,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

 

附件:1、祯埠乡“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

2、祯埠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整治情况表

3、祯埠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报表

 

 

 

 


抄送县市场监管局


祯埠乡党政办                             2017年3月15日印

 

附件1

祯埠乡“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名称(品种)

隐患概述

可能影响范围

整治责任部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可能影响范围”请填写行业范围及区域范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祯埠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隐患“排雷清单”

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名称

(品种)

隐患概述

整治责任

部门

整治措施

完成情况

(是/否)

整治效果

(优/良/合格)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祯埠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报

填报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  

(累计)数 量

网格作用发挥情况

参与隐患排查的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数

 

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上报的隐患数

 

“百日攻坚”行动通告张贴发放数

 

抽样检测情况

抽检品种数

 

抽检批次数

 

不合格批次数

 

检查的重点区域或场所

出动人次

 

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数

 

食用林产品基地数

 

初级水产品养殖基地数

 

重点品种生产企业数

 

农贸市场数

 

水产品批发市场数

 

餐饮服务单位数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数

 

屠宰场点数

 

执法打击情况

组织联合执法次数

 

查处违法行为起数

 

查处关停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数

 

监管部门行政立案起数

 

监管部门通报线索数

 

监管部门移送案件数

 

监管部门移送公安部门后刑事立案数

 

公安部门自行刑事立案起数

 

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受理件数

 

查处件数

 

奖励件数

 

奖励人数

 

奖励金额(总计)

 

填报人:                              联系人: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