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青田县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已于2017年9月22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答:2017年7月21日,丽水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在青田召开。会上林亮副市长要求,全市各地要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发证工作,按期完成省政府、市政府提出的目标。2017年市政府下达给青田县农房发证任务是7500本。由于农民对农房登记发证的意识不强、违建处置不到位需二次处罚、补办手续繁琐等原因,导致农民对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意愿不足。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答: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契机,结合“无违建县”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等工作,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7500本;2018年底前,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率达80%;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文件依据
答: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保护和增进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根据市政府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明电〔2017〕15号)的要求,需要制订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和实施政策。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答: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目标任务;二是工作任务;三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四是工作要求。
五、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解读机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0578-6095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