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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索引号: 002653750/2016-74385 发布机构: 高湖镇 发布时间: 2016-09-15 0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制定。共包括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三十八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引导家庭成员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够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体现了法律的宣示性,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具体处理家暴问题上,法律从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到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再到法律责任,都制定了明确的具体的措施,设计了可操作性的法制程序制度。比如说强制报告制度,比如说公安告诫制度,再比如说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等。一旦出现家庭暴力就有相应的部门介入和及时制止,这样就将法律的宣示性和有效解决家暴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反家暴立法专章规定了家庭暴力的预防,要求国家、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包括大众媒体,都要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同时也要求各级政府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来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的教育服务等等,同时也要求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家庭纠纷,这样一些要求,都是注重从正面引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促进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它也切实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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