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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和养老保险服务项目
索引号: 002653371/2016-51387 发布机构: 章旦乡 发布时间: 2016-08-09 00:00:00

(一)

一、项目名称:初审和办理农医保费用征缴

二、服务对象和要求:未参加医保的对象

三、需提供资料: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新生儿在出生后一个月之内填写登记表办理)。

四、办理程序:按照规定时间,各驻村干部下村上门按政策规定征收参保费,及时发放参保卡。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联系电话:0578-6501270

八、监督电话:0578-6902353

(二)

一、项目名称:初审和代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治疗药费报销

二、服务对象和要求:1、已参加当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2、有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无住院发票而只有门诊发票的不在报销范围;

                    3、在本县以外医院治疗。

三、需提供资料:1、农医保卡;

                2、住院发票;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4、住院药费总清单;

                5、县内信用社开户帐号。

四、办理程序:中心受理→乡政府农医办审核盖章→县人劳社保局报销→乡政府划账。

五、办理时限:当场审核,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联系电话:0578-6501270

八、监督电话:0578-6902353

(三)

一、项目名称:补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二、服务对象和要求:遗失合作医疗证的参保居民

三、需提供资料: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程序:中心受理→本人申请→乡政府初审→县社保中心审批→发证

五、办理时限:当场审核,1个月内办理完成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联系电话:0578-6501270

八、监督电话:0578-6902353

(四)

一、项目名称:初审和陪办被征地(失土)农民养老保险

二、服务对象和要求:1、本乡被征地农户;

                2、被征用土地属国有征用性质;

                    3、被征用土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

三、需提供资料:   1、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表;

2、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审核表;

3、缴费花名册;

4、土地征用领款凭证(单)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复印件;

7、所在乡信用社存折。

四、办理程序:中心受理→村委审核→乡政府受理初审→到县人劳局农保处代办并交款。

五、办理时限:陪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联系电话:0578-6501270

八、监督电话:0578-6902353

(五)

一、项目名称:初审和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服务对象和要求:1、具有所在乡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生除外)

                2、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3、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

三、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两张复印件;

3、所在乡邮政存折复印件;

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

5、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审批表;

6、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

7、复退军人退伍证或证明复印件(适合复退军人)。

四、办理程序:不补缴参保的,需提供以上前5项资料即可;补缴参保的,需提供以上前6项资料,中心受理→填写表格→交费。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联系电话:0578-6501270

八、监督电话:0578-6902353

(六)

一、项目名称:初审和代办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手续

二、服务对象和要求: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1、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

             2、复员退伍军人有效证明等材料;

四、办理程序:中心受理→填写《待遇审批表》→乡政府初审(盖章)→县人劳社保中心办理领取手续。

五、办理时限:当场审核,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联系电话:0578-6501270

八、监督电话:0578-690235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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