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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科
索引号: 91331121597225711E/2020-15534 发布机构: 县征收中心 发布时间: 2016-08-17 09: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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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机构名称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土地征收科
机构简称土地征收科
机构负责人

傅媛媛(土地征收科科长)

机构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62号
联系方式0578-60290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一、负责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二、开展征收前期调研,制定、下达征收计划、任务。指导、审查制定区块征收和补偿安置方案。

    三、组织、委托、指导、培训、协调、管理、考核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各项工作,履行征地程序。

    四、核拨征地补偿安置经费、工作经费等相关费用。

    五、核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村级留用地指标。

    六、指导、审查编制安置方案和出让条件。

    七、参与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维稳等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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