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首页
2015年青田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16-00043 发布机构: 青田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 2016-03-21 10:08:21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青田县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青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季云莉联系(地址:青田县新大街1号,邮编:323900,电话:6821305,电子邮箱:2292205189@qq.com)。

一、概述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县供销社办公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调整,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组织宣传,积极参加县府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业务工作类信息7条,文件10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供销社网站、供销简报、青田县政府门户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2015年度我单位也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宣传和引导工作力度不够。

2015年我们需要改进的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公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